“木木夕木木心”网友: 您好,您于2021年7月13日22:46在“麻辣论坛”中发布了标题为“至通江县‘主管部门’行政复议”的帖子,我局收悉后高度重视,通过核查,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于下: 一、您在帖子中反映“我今天跑了一天也没有找到真正的主管部门,就一个小小的交通罚款单的行政复议”的情况,通江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政务服务栏便民信息中已于2021年6月30日发布《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2021〕7号),公示了通江县司法局为通江县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地址:通江县诺江镇石牛大道403号红峰大厦7楼,电话0827—7117056。(通江县司法局内设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负责具体办理相关行政复议事项) 二、您在帖子中反映“到了司法局好不容易找到了‘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又是闭门羹”的情况,该股室不负责行政复议的具体工作,当天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的2名工作人员均被抽调到县委政法委协助开展有关工作。 三、您已于2021年7月14日上午到我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相关材料,工作人员一次性口头告知需要完善资料,您赓即完善后,上午重新递交相关材料,经过审查后已于2021年7月15日正式受理。 感谢您对通江县司法局工作的支持和监督,如您还需了解或反映相关情况,敬请您来电(0827-7232903)、来信。 特此回复 通江县司法局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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