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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投诉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街道城管执法中队执法程序错误[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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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4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地区
地市州: 成都
我是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街道同华大道1771号好浓奶茶店法人代表何店长。我的奶茶店虽然是间接临街但是不在城市人行道范围,而是合谊同华里商业步行街以内,大弯街道城管中队在此处执法的合理性合法性有待核实。同时我在自己门店玻璃大门上悬挂一条横幅,仅仅是商业用途未有任何违法或者封建迷信及有违社会道德的文字、图案、画像,大弯街道城管中队在我本人未在现场的情况下,就在2021年6月24日上午9时40分强行拆除横幅并带走,以及带走后未在我门店(关门休息、无人在店)时在显眼醒目位置张贴执法文书或者物品暂扣凭证。还好一切已被监控记录下来。


我非常气愤,经过向律师咨询后得知其涉嫌明显违反《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58条之规定,首先责令改正或者清理。《
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
》第10条之规定,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实施执法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告知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第12条之规定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依法实施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或查封场所设施、扣押财物。对先行登记保存或扣押的财物,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

综上所述:
1、我没有在现场,未见城管执法人员,未核查其执法证件,未被告知我的权利和义务。
2、未责令改正或者清理,就直接强行拆除。
3、扣押的物品未给我出具扣押凭证,也没有告知我依法应该怎么取回。


故我请青白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同志核查后,返还被大弯街道城管中队拆除的横幅给我,同时组织大弯街道城管中队人员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后续加强对其的执法监督和指导,规范其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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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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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5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已转青白江区大弯街道
发表于 2021-6-25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区综合执法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6月24日上午,我局按工作计划开展同华大道市容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过程中,发现“好浓奶茶店”处于关门状态,为保证整治效果,我局城市协管人员因工作疏忽未第一时间告知店主,先行将横幅代为拆除,待“好浓奶茶店”开门后再予以归还,并开展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二是收到反映问题后,我局第一时间安排专人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处置,现场告知“好浓奶茶店”法人代表,我市实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其为“好浓奶茶店”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责任人应当履行保持市容整洁,无乱设摊、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放等行为的义务,同时征求店主意见后,将横幅返回至商铺物业处;三是针对“好浓奶茶店”铺面转让实际情况,我局积极引导商家前往便民信息公示栏进行广告发布。     下一步,针对个别城市协管人员工作不细致的行为,我局将举一反三,加强城市协管人员法律法规相关培训,加大日常管理和考核力度,严格落实人员奖惩制度。市民在今后发现相关情况可直接拨打区综合执法局24小时值班电话028-83305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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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6-26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效果快到令我难以置信,下午1点半发帖,3点不到,当事机构青白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就电话回复我,已核实情况属实。已将扣押的横幅归还我。同时将加强对执法人员执法程序、执法依据的业务知识培训和监督。顺利解决,感谢麻辣社区-群众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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