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马先生遇到个头疼的事情。因为经济纠纷,马先生向法院申请冻结某公司名下价值600万元的资产(即财产保全),但需马先生提供同等价值的财产作为担保,否则将不能保证马先生胜诉后获得相关权益。平安产险四川分公司了解这一情况后,向其介绍了平安新推出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帮助马先生解决了后顾之忧。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究竟是何方神圣呢?以马先生的案例来看,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当马先生(原告)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为保障判决生效后马先生(原告)获取合法权益,防止某公司(被告)在判决前对财产进行转移、藏匿或变卖等,法院会要求马先生(原告)提供对应价值的财产作为担保,才会对某公司(被告)财产进行冻结。马先生购买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后,既可以获得保险公司提供的担保满足法律的要求,又可以避免因败诉或申请错误遭受的经济损失。 当前,社会上通常有三种方式可获得担保:一是提供等值现金或无权利负担的土地房产,起点较高;二是申请银行保函,申请困难;三是找担保公司,成本高昂且信誉无法保障。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诞生,将极大降低维权“门槛”,维护弱势当事人权利,缓解执行难的问题,避免出现“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象。从安哥统计数据看:今年6月以来,成都、绵阳、德阳、雅安、达州、内江、遂宁、凉山、资阳、自贡、攀枝花等地市州的法院相继受理了由平安产险四川分公司承保的保单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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