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救信
尊敬的李仲彬书记、各级领导:
我叫张文智,妻子苟翠英,现年均53岁,系巴州区巴州镇尖
山寺村民,我们怀着无比悲痛和绝望的心情写了这封信,希望大
家能在百忙之中抽空看完这封信。
我是一个不幸的人,2008年8月,因维修在地震中受损的尖
山寺村小学砍树时,被野蜂包围,全身多处被蜇伤,其中肾部受
伤最为严重,送入巴中市人民医院抢救,医生诊断为肾衰竭,住
院治疗至今,先后花去医疗费用20多万元。现在病情尚未痊愈,
还需长期透析治疗。经省级部门鉴定为工伤,巴州镇政府承担了
部分医药费,本人将多年辛苦攒下的几万元全部垫了进去,目前
生活无着。因妻子苟翠英左腿三级残疾(持有残疾证),不能做
重活,家庭基本上无经济来源,生活极为困难。
真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我13岁的儿子张斌本来在巴中市
第五中学读初二,2009年11月23日晚22点左右放学回家时,路
经信合大厦过斑马线时,被一辆车牌号为川Y09096的金杯车撞
飞一丈多远,致脑浆迸裂,当场身亡。醉酒驾车(交警责任认定
)的驾驶员张红同车上人员明知发生了交通伤亡事故,不但不下
车抢救我家孩子,还一踩油门将车开走,车开至北岳大厦附近时
停车观望了一瞬间后便驾车逃逸。现场围观的行人看到这一惨剧
后,向110报了警,待120赶到时,我家孩子由于伤情过重,永远
离开了人世。
老天啊,我们这个家庭本来就已很不幸了,儿子寄托了我们
夫妻全部的希望,没想到却被醉酒驾车的人给夺走了!惨剧发生
后,妻子哭得死去活来,几次欲跳楼轻生,幸被人救了下来!我
拖着病重之躯,强忍悲痛找到当事人张红的亲属和单位领导。其
单位领导恩阳农机站站长龚海军却声称与他无关,其实他当时就
在车上!据肇事者张红的亲属介绍,事发当天,张红和站长龚海
军及其单位同事七余人一起在巴城吃饭喝酒,吃喝完毕后,张红
醉熏熏地开车,就夺去了我家孩子的性命。事发后,肇事者将车
停放在后河桥天通名城一小巷商量对策,站长龚海军等人商议先
让驾驶员张红一人担起全部责任,不承担责任的就找钱安排好受
害者,以求保住张红的工作并免去其刑事责任,商议完毕,站长
龚海军等人离开了肇事者张红,并假装发现了肇事车和人,向
110报警。交警赶到后将肇事车辆和张红一起扣押。肇事车是巴
州区恩阳农机站长期租用的(每天租金120元)。
我作为一个老实纯朴、安分守纪的农民,有以下几点想不通
,并请各级领导主持公道:
一、我家年幼的孩子被国家公务人员龚海军等人吃喝醉酒后
驾车撞死,至今仍停尸殡仪馆近一个月,一直没有人过问。请问
他们良心何在?难道他们就只知道天天吃喝玩乐,不顾百姓死活
吗?
二、事发后作为站长的龚海军不但不救人,还唆使其他工作
人员逃逸现场,将生命视作儿戏,难道龚海军等人就不是爹妈生
养的?也许事发后抢救及时,我13岁的孩子也不会永离人世。
三、龚海军、张红等人身为国家公务人员,知法犯法,在我
家孩子死后一个月后不理不问,既不让死者入土为安,也不对生
者进行必要的慰问与安抚,缺乏起码的人道主义精神,与禽兽何
异?同时他们现在依然逍遥法外,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难道国
家法律是一纸空文?难道仲彬书记的“问事问人问责”是一句空话
?
四、我本是一个安分守纪的百姓,只想过好自己的日子,不
给党和政府添麻烦,为国家服务时已作出巨大牺牲,谁成想我家
孩子又遭此横祸,总得给我一个公道的说法吧?
五、肇事者张红醉酒驾车严重违法,强烈要求法律予以严惩
,恩阳农机站站长龚海军等人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等,还法律、还百姓一个公理。
六、请问各位领导:此事为何还迟迟没有解决?交警部门为
何对此事一拖再拖?我家孩子到底何时安葬?我们多次产生了轻
生的念头,难道还要白白搭上几条性命?
七、我们晚年得子,到40岁时才生下这么一个儿子,以期老
有所养,指望他能为我们养老送终,他却只活了13年就被人撞死
了。请站长龚海军及肇事者张红给一个说法!或者我也不要他们
的赔偿,只让我儿子复活就行了!
涕泗滂沱,哀伤无尽。泪呈领导,以求速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