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立即责成区住建交通局、区应急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区住建交通局调查,现场核实,远大林语城.南庭非机动车停车点为规划停车点。根据该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0.乙方同意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公共场所(共有部分)由甲方统一经营。”区住建交通局已督促物业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规定,单项服务可进行外包管理。物业将非机动车停车及充电业务委托了第三方服务企业进行统一经营管理。 区住建交通局已督促物业加强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及充电安全。
经区应急管理局调查,2021年6月7日,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现场检查并调取该小区相关图纸进行查看,该小区电瓶车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图纸设计为非机动车库,并未占用安全出口。
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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