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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西山街道办事处违法拆迁,五了不解决。[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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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地市州: 南充
我是顺庆区人,属于西山街道办管辖,产权人朱明兰,产权人口四人。由于街道办事处拆迁违法,不给我认定四人的产权。现在已经快到五年了,西山街道办的领导不断的换人,至今没有得到解决。拆迁政策文件上面说有产权认产权,没有产权以现有人口认定。我家父亲已去逝十多年,我女儿长大后结婚了,婚后生了一个小孩,拆迁办就把女儿的小孩跟袓祖相底扣,也就是说,有了祖祖的宅基地就没有我孙儿的宅基地,问题是我的父亲名下有儿女四个,怎么会把我的孙儿跟我的父亲的产权相底扣。新来的领导叫我去问蒋伏龙主任,我去了蒋主任说照文件办事。他们不按法律法规制度办事。使我的兄弟姐妹没有了继承权,严重违法。兄弟姐妹们矛盾很大。导致我现在无法签协议,请区政府领导解决问题为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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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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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西山街道办事处
关于“西山街道办事处违法拆迁,五了不解决”的回复
“明兰”网友:
您好!
您在麻辣社区反映的“西山街道办事处违法拆迁,五了不解决”相关问题,结合工作开展情况,现做如下回复:
经调查核实,明兰所反映的遗产是指其位于兵马堂村一组的拆迁房。该处房屋于2016年9月14日经朱明兰在《南充市西山街道兵马堂社区地质灾害整治及棚户区改造房屋拆除搬迁交房证明》签字后拆除,房屋拆除后信访人对产权认定有异议,拒签协议至今。
信访人朱明兰持有新建集建(98)4486号土地使用证,原批用地面积75平方米;持有川建委规建字0003049号规划许可证,原批面积120平方米。其产权批准人口3人,包括朱明兰(户主)、朱光超(父、已故)、马珍(女);家庭现有人口3人,包括朱明兰(户主)、马珍(女),马乐天(外孙);其父朱光超于2004年死亡,外孙马乐天2015年8月出生申报。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南顺府发〔2014〕17号)“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产权户全家出生、正常迁入人数与迁出和死亡人数相抵扣后”最终认定该户3人用地面积75平方米,房屋产权户面积135平方米。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西山街道办事处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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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5-24 20: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五年了不解决问题,哪里是为人民服务嘛。

发表于 2021-5-24 21: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瞎搞,明显违法。剥夺了其他继承人的继承权。

 楼主| 发表于 2021-5-25 17: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宅基地批文房子也修好了老人有儿有女难道继承权就剥脱了

 楼主| 发表于 2021-8-23 18:5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12-3 08: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需要公平公证,一事同人,希望公平。

 楼主| 发表于 2021-12-3 08: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祖祖去世,那有外重孙相底,去世的老人有儿女几个人,都因为拆迁影起的家庭矛盾,发生了很大身纠纷。

发表于 2021-12-3 10: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以公布于众的拆迁补偿文件执行,有产权认定产权房屋面积,没有产权房屋,以人口认定补偿。二零零五年已经统征已变为了国有土地上房屋了,理应按照《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条例》执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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