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湘西一小学老师,在学校组织的捐款活动中,让没有捐款的学生到讲台前排队,给他们录像发到家长群。
此举一出,舆论哗然。这种曝光的行为,无异于在对未捐款的孩子进行变相“示众”,以此逼迫家长捐款。用在这样的对象和场景下,不妥至极。
“示众”是什么意思?这种当众惩罚的方式多用于犯人,起到震慑警戒的作用,亦是一种增长犯罪者的羞耻心和悔罪感的人格尊严罚。
当这种行为用在募捐这种全凭自愿、公益性质的事件中,这位老师的处理如此生硬,相当于直接把不捐款定性成为了一种错误,将其与耻辱划等号。这种做法不仅污名化了募捐一词,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也让孩子和家长的人格尊严受到严重侵害。
抛开“逼捐”一事,该老师将这种变相示众的方式用得如此娴熟,或许并非偶然。
小学阶段,孩子心智还不成熟,他们获知的理念、形成的认知、养成的习惯会影响一生。如果将不交作业、考试退步、和同学打闹的孩子,通通采用“示众”的方式进行管教,看似成效卓著,实则是对孩子敏感内心的一种伤害,长此以往,会对孩子产生的影响不可估量。
如果没有在网络上流传引发舆论,有多少家长会迫于压力捐款,有多少孩子会因此对捐款产生错误的认知。如果这种“示众”类的行为不被制止,还有多少人会遭受尊严的损害。从这件事中应该反思的,不仅是涉事老师和上级部门,也是每一位教育从业者。(林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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