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的某教师,因上级下达募捐“任务”,对未参加捐款的学生进行排队录像,并将视频发至家长群中,以此来“逼”学生家长募捐,由此引发舆论风波。
“逼捐”一词,本身就充满了讽刺的意味。募捐是一种自愿行为,而通知、命令是一种“他律”的形式,两者本来八竿子打不着却被活生生捆绑在一起,募捐的人文温暖荡然无存。而涉事教师不仅简单粗暴地执行,还拍摄未参加捐款的学生“示众”,更是将“逼”字上演到极致,人民教师的应有的素质修养也不见其中。
事情曝光后,从涉事教师到学校校长,再到涉事教育基金会的工作人员都被追究了相应的责任。惩罚是惩罚了,但是学生后续的“善美”道德教育也不能被忽视。
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老师让没有带钱参加募捐的学生并排站在讲台上,并且态度严肃。对于二年级的小学生来讲,通常犯了错才会这样被老师对待。
这不就等于变相告诉他们:“募捐是一种强制性的行为,你必须交钱”?从而将孩子带偏,误导孩子对募捐的认知,甚至影响他们对“爱心”、“帮助”、“同情”、“心灵美”等内涵理解。
小学正值孩子基础三观形成的重要阶段。学校不能以为处理涉事老师就完事了。今后引以为戒是必须的,同时学校老师还应及时对这些孩子进行后续的“善美”道德教育,以及对募捐活动进行正确科普教育,以修复此次“逼捐”风波对孩子所带来的不良影响。(徐敏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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