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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老人横穿篮球场被打球大学生撞伤索赔5万,判了:撞人者不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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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14 0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9年11月3日17时许,大学生张军与同学在某大学篮球场自发组织篮球比赛。比赛时,68岁的李婆婆横穿篮球场。张军在接球跑动过程中,后背不慎碰到李婆婆,将其撞倒在地。李婆婆受伤后被就近送往医院治疗,住院加门诊治疗,共计支付医疗费3.3万余元,其中张军垫付6,000元。经司法鉴定,其伤情不构成伤残。
其后,李婆婆找张军索赔未果,将张军及学校起诉至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张军赔偿各类费用5万余元,学校就赔偿承担连带责任。一审法院认为,张军与在篮球场通行的李婆婆发生碰撞,造成李婆婆受伤,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应承担40%的责任。

张军及学校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中院审理认为,篮球运动作为典型的群体性、对抗性体育运动,在剧烈运动中出现身体碰撞行为是正常现象。张军在篮球场上背身跑动接球,系篮球运动中的常规动作,即使与其他球员发生碰撞,亦不能视为其存在过错;更何况其位于合理场地中,对行人横穿场地并无预见性,不能苛求其尽到对不可预见性行为的观察注意义务。因此,张军的行为已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并不存在主观过错。2021年4月20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撤销一审民事判决,驳回李婆婆的诉讼请求,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均由李婆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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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14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婆婆怎么一点点常识也没有?还是我行我素女权任性?是在篮球场内被撞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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