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骗法院事态严重,举报后立案法官让申请再审。(为便于理解,被申请人都以原告称呼。) 王颖在再审(2017)川2002民再5号判决中的关键错误有: 1、违规给原告律师报信,致再审无效。 2017年9月20日上午是(2014)雁江民初字1748号判决再审开庭日,王颖是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却在没有司法人员在场时,违规给陈法庄律师传递信息:“申请人没有任何关系,再审只是走个形式,我才是主审法官。”致简单的案情突然变得复杂。 2、故意做出与事实不符的判决,有错不纠。 (1)资阳中级人民法院(2017)川20民监4号依法办事,裁定区院按新证据再审,可区院王颖歪曲新证据后按原证据再审,故意做出与事实不符的判决。 (2)2021年4月19日区院纪委法官约谈时,明确表态用“计算”、“视为”、“应该”判案是法官错误,但王颖没有书面纠错。 (3)我在资阳纳税50万,重庆赶来资阳揭发有人骗法院,判决前王颖说报销交通费,判决后分文不给是对举报不重视。 (4)(2014)雁江民初字第1747号被告是共产党员为什么有证据却不来法院揭发?因为看到有“保护伞”存在,虽然和我约定前后举报,但现在和外人断绝联系,不做他想。 请求:请区院驳回原告2012年1月11日借条并移交警方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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