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巨能勇,在四川平昌县城我有四个门面房四套住房,价值二百多万元经平昌建设局俩次拆迁后我现在一无所有。
第一次拆迁我的房屋《继承母亲的房产俩个门面房一套住房》时我一家人都在新疆,给我看房的人也不在平昌,建设局明知是
我的房屋《镇政府请公证处办的遗瞩》也知道我的单位,他不通知我说拆就拆也不给我补偿,我下岗后回到平昌发现房屋不见
找建设局要补偿,建设局说已作了补偿,你补的房屋还是补的钱,证据呢?没证据凭口说行吗?他为了逃脱责任公开耍赖。
第二次拆我的房屋<父亲赠与给我并办了产权证书俩个门面房三套住房》时,建设局和开发商要把我的房产给父亲一半我不同
意,当时父亲想要回房产,经我作工作我和父亲达成协议去法院打官司,建设局和开发商不同意我们打官司,他们不和我协商
,不经我的允许不叫我参加他们自己制定分割方案《我和父亲一人一半房产》,叫我签字,我不签字,他说我签也得签不签也
得签,不签就全部补偿给父亲,有一半房产我有住的地方,建设局逼迫我签字我没有选择,我只有签字,《这一半房产建设局
至今不准我办房产证书》这一半房产如何补偿他也不跟我协商,按一半房产计算我估计他最少该补我五万多元《他少补我门面
房七平方米,每平方米一万五千元还有其它费用》一分没补,你为什么一分不补是怎么算的总该告诉我吧?
我上诉七年巴中市委李书记几次批示叫平昌调查,我无数次恳求县领导说明我的问题责任在建设局,他在掩盖真象逃脱责任他
不可能解决我的问题,县领导不理,这么多年除建设局外,平昌县没有一个部门调查,了解,过问,解决过我的问题,不但如
此,省新闻中心说好要来平昌了解情况,和平昌联系后就不来了,请大家评评理,我还算一个中国公民吗?我的权利在那里?
“平昌县该不该查清事实真象解决问题还我公平,县领导的作法是不是在公开支持下面胡作非伪,建设局凭口说作了补偿没有
依据行不行,建设局说我拿不出没有补偿的依据只有打官司,他承认我有房屋,房屋是他拆迁的,他拆迁后我没有一间房屋也
从来没有得到过一分钱的补偿,这算不算没补偿的证据,他叫打官司,我找了几个律师他们听说和政府部门打官司都谢绝并且
说民告官告赢的很少,你说我该怎么办难道就这样算了?建设局和开发商拆迁我的房屋不和我协商对不对,他一分不给我补偿
是怎么算的他该不该告诉我,建设局不顾我的反对分割我的房产合不合法该不该承担责任,建设局必须要拿出补偿的依据否则
我不打官司,我相信上级领导和下面的百姓都不喜欢不办实事不解决问题的人当领导,这些人应该让位,叫那些能为百姓办事
的人上来。我确实没有办法,五十六岁的人没工作和其他经济来源,疾病缠身,房屋是我的希望和全部经济来源,请帮帮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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