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1755|评论: 6

[呼声回应] 实名举报宣汉县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已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5-8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地区
地市州: 达州


   杨锡云,三百多平方米合法私人住宅,被生产队违法拆除全部房顶屋门,偷走室内所有家具,工具等全部物品。杨锡云家五口13.7亩合法基本农田土地被县、镇、村三级干部无理没收移交林业局退耕还林,林业局送他人领取国家各项直补款。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投诉、上访、举报近20年,诉状写了千万遍,上访喊冤、镇、县、市、省、中央,千次以上,2019年5月份也引起了县委唐书记重视亲自批示、有县委、纪委、政法委、县公安局主要领导的签字、专题研究、妥善处理的字迹。已经查明事实不敢言,怕发出萝卜带出泥,扒出一个怕带出一窝,更为奇特的是,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采用的都是同样的手段欺骗,目的就是一个,维护到手的利益不被剥夺,用各种方式办法保护这二十年已来的行政违法腐败错误的行为,愿保一串行政腐败,也不愿处理一名群众事实,百姓无望啊。
   微信图片_20210507135128.jpg

   以下重点反映:
   宣汉县自然资源局、樊哙镇自然资源所、不作为,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弄虚作假、伪造、制造的冤假错案  事实。
杨锡云在行政官场这么多年,也有预测先知知道,明知宣汉县腐败,县自然资源局根本不可能公开我申请的政府信息,要想公开我申请的政府信息,只能找出一条万全其美的通道,从上往下申请,从上往下压,估计有一线希望。但万万没想到、权利在自然资源局自己掌控,宁愿斗战上级和法律政策,也不愿意把到手的利益被剥夺。
  如下是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
  2020年11月1日申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政府信息公开,省自然资源厅回复申请人,看下图。

   2020年11月21日申请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政府信息公开,有电话回复。
   
2020年12月8日申请达州市林业局 政府信息公开,市林业局回复申请人,看下图。

  2021年1月6日,申请宣汉县自然资源局和樊哙镇自然资源所 政府信息公开,自然资源局 所不作为,不了了之,如下是申请人的申请书。
信息公开申请书
被申请单位:四川省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被申请单位:樊哙镇自然资源所
申请人(姓名):杨锡云
地址:四川省宣汉县樊哙镇古凤村七社(原,14组)
所需信息名称:
  关于宣汉县樊哙乡五村14组(现)七社、农户,2000-2003年各年度退耕还林实施方案、施工作业设计、工程实施、施工范围、面积。2000-2016年各年度县级检查验收范围、面积、合格面积、不合格面积。农户各年度退耕还林台账、验收花名册、农户档案卡片,与农户签订的退耕还林合同、农户政策兑现。
所需信息载体:纸质或优盘。
获取信息方式:邮寄。
省、市林业局已回复,还需县林业局公开全部。
所需信息的用途:因 申请人土地全部退耕还林十六年,从没有领取过直补款、被他人占领,维权十八年导致经济生存带来诸多困难。 希望自然资源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15个工作日内依法公开。
申请人所居通信地址:四川省宣汉县东乡镇巴人馨城
              姓名:杨锡云
              电话;18682831218
             身份证号;513022197401058215
                              2021年1月6日
   宣汉县自然资源局、樊哙镇自然资源所,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当儿戏。  
自然资源所2021年1月7日19:58分,已签收了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的邮件快递,签收人(成晓梅),自然资源所包含政府工作人员打开申请书讨论后、转交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宣汉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1月7日11:56分,也同样签收了申请人给自然资源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的邮件快递,签收人,自然资源局(门卫室)。自然资源局1月7-8日,已收到申请人的两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局、所大小官员讨论个多月后,给申请人打电话,要求申请人不要申请公开,要申请人吧他们签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撤回,申请人没有撤回。https://img.dz19.net/forum/202105/02/213724t3hh71pkqrv3yh9z.jpg

不公开后2021年2月写举报信 到中共宣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察委员会网站,回答是,你反映问题的电子邮件本网站以收到。看下图。

  2021年2月24日写举报信到中共宣汉县委书记信箱,以下图片上是这样举报的,书记信箱办是这样回复的 请县自然资源局回复。自然资源局是这样回复的,看下图文字


2021年4月2日再次举报到县委书记信箱,是这样举报的。书记信箱办是这样回复的 请县自然资源局回复。自然资源局是这样回复的。请看下图文字


  申请人也只申请了本生产队退耕还林全部事实公开,因 申请人土地全部退耕还林二十年,从没有领取过直补款、被他人全部贪污占领了。
   宣汉县自然资源局、镇自然资源所、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依法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责任公开。严重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第十七条 主体责任。第二十一条 依申请公开的答复。
第二十四条 依申请公开的答复期限。
第二十六条 依申请公开的形式。
第三十五条 严重违反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不作为、失职渎职、玩忽职守
   自然资源局不公开申请人的政府信息的目的是,局所贪腐国家退耕还林资金数额太大,全县其他乡镇同样类型的农户太多,公开一生产队,害怕其他乡镇同样类型的,都来要求自然资源局公开退耕还林的政府信息、怕吐出贪污资金。
   请达州市人民政府市委书记邵革军、调派达州市有权调查处理的行政机关、督导组、信息公开管理中心、监督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管理部门、予以调查核实处理。中国有法制,社会有安宁,村民实名举报需要有实实在在的回音。
   实名举报人:杨锡云,户口所在地:四川省宣汉县樊哙镇古凤村14组(现七社),现居住(四川省宣汉县东乡镇巴人馨城)举报人小学一年级文化,上有老下有小,以上全是自己用语音输入法写出,本文如查出不实,诽谤、歪曲事实、陷害他人,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身份证号码:513022197401058218
                           电话:18682831218
                                     2021年5月8日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94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21-8-21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朋友:

  你好!你在麻辣社区反映杨某某退耕还林等相关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网民反映多名干部严重弄虚作假,隐瞒伪造退耕还林的问题

  近年来,宣汉县自然资源局多次会同相关部门查阅全县退耕还林档案资料,调查走访当地干部和村社居民,深入现场实地比对,作出了“杨某某本人和其哥哥杨某俊位于二墩岩的老房子旁边的土地从未纳入国家退耕还林工程规划设计范围,不应享受退耕还林补助政策”的调查处理意见。我局工作人员在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项目中,严格按照国家实施退耕还林政策执行,不存在干部弄虚作假,隐瞒伪造退耕还林的问题。该信访件已被国家信访局列入重复治理信访件,相关办理情况于2021年6月8日获得国家信访局审核通过。同时已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杨某某本人,并对其进行了政策解释。

  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问题

  杨某某已于2020年8月10日、13日在县纪委的监督下,在县林业局档案室查阅了退耕还林档案资料;2020年8月28日,县信访局再次组织杨某某和县自然资源局、樊哙镇信访办相关人员在县信访局会议室一起查阅了退耕还林档案资料。所有资料均显示杨某某本人和其哥哥杨某俊位于二墩岩的老房子旁边的土地从未纳入国家退耕还林工程规划设计范围。如果杨某某还需要信息公开,可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21日

  
满意(0)
不满意(1)

发表于 2021-5-8 22:5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县委纪委政法委有签字,为什么还行不正

发表于 2021-5-9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代更比一代强

 楼主| 发表于 2021-9-13 07:29 | 显示全部楼层
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2021年8月21日在麻辣社区回复的帖子,杨锡云2021年9月12日打开网络才看见。
杨锡云上访和退耕还林的提问和反杀如下:
一、是你自然资源局自己去退的耕还的林,还需要你局工作人员去走访调查当地干部和村社居民吗,你局去深入了现场实地比对,作出的“杨某某本人和其哥哥杨某俊位于二墩岩的老房子旁边的土地从未纳入国家退耕还林工程规划设计范围,不应享受退耕还林补助政策”。
你局的回复:你局工作人员几十次去深入了现场实地比对,作出了,位于二墩岩的老房子旁边的土地从未纳入国家退耕还林工程规划设计范围。杨某某两家人不应享受退耕还林补助政策。
问:杨锡云老房子周围总共是多少亩土地。老房子周围(地名二墩岩)总共9家人30亩土地全部退耕还林,已成铁证如山的事实,全生产队95口人就应该享受我们两家人的退耕还林补助款吗,全生产队还有其他7家农户的土地同样在二墩岩杨锡云老房子周围,他们为什么应该享受呢。
你局回复:工作人员在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项目中,严格按照国家实施退耕还林政策执行,不存在干部弄虚作假,隐瞒伪造退耕还林的问题。
问:杨锡云举报的是谁,是不是举报的你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问:你局自己会不会承认自己的弄虚作假、隐瞒伪造。
回复:该信访件已被国家信访局列入重复治理信访件,相关办理情况于2021年6月8日获得国家信访局审核通过。同时已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杨某某本人,并对其进行了政策解释。
问:该信访件是国家信访局列入重复治理信访件吗。国家信访局是什么时后来找的你局,是用什么方法找你局审核通过的,我杨某某怎么不知道。是不是你局2021年6月8日去找国家获得的国家信访局审核通过的。
回复:同时已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杨某某本人。
问:你局,2021年的什么时后的同时,将办理的结果反馈给杨某某本人的,请给出依据来。
回复:并对其进行了政策解释。
问:你局工作人员除了弄虚作假,还会解释些什么政策。
你局回复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问题
  杨某某已于2020年8月10日、13日在县纪委的监督下,在县林业局档案室查阅了退耕还林档案资料;2020年8月28日,县信访局再次组织杨某某和县自然资源局、樊哙镇信访办相关人员在县信访局会议室一起查阅了退耕还林档案资料。所有资料均显示杨某某本人和其哥哥杨某俊位于二墩岩的老房子旁边的土地从未纳入国家退耕还林工程规划设计范围。如果杨某某还需要信息公开,可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你局回复:2020年8月10日、13日在县纪委的监督下,在县林业局档案室查阅了退耕还林档案资料;2020年8月28日,县信访局再次组织杨某某和县自然资源局、樊哙镇信访办相关人员在县信访局会议室一起查阅了退耕还林档案资料。所有资料均显示杨某某本人和其哥哥杨某俊位于二墩岩的老房子旁边的土地从未纳入国家退耕还林工程规划设计范围。
问:2020年8月7日宣汉县武装部长孙某某,带队县委各大领导大约20余人在宣汉县信访局会议室半天无结果,武装部长孙某某提意,叫杨去查阅林业局的档案资料;孙某某在8月7日提出,杨锡云在8月7日的下午打电话通知林业局一起去档案室查阅资料。林业局在电话上回答最近几天很忙,过几天我们通知你。杨很清楚你局在忙些什么,杨在家也没有闲着,也思考去档案室该查些什么资料,用文字标出,杨8月10号打电话走进档案室门口,看了档案室的柜架已经抽倒在地上,一片狼藉,档案资料翻得满地乱七八糟。你局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没有允许杨锡云进入档案室,工作人员问杨需要些什么资料。杨说我已经写好给你们看,我需要的就是这些。林业局看了我的统计表答道,你是找哪个给你编的,你要的这些我们没有,8月10号查无结果。8月13号杨打电话要求继续去查,你局提出要求必须要县纪委来人,要县纪委的监督下才能够查档案,8月13号没有结果。
杨继续反映县信访局和武装部长孙某某。
2020年8月28日县信访局强调县林业局与镇林业站提供档案资料,你局与镇林业站,抬了两大箱以杨需要的本社档案资料不沾边的,抬到信访局会议室搞了半天,无结果。
杨8月10号-28号查阅的档案资料 你局坚决不允许拍照和复印任何资料,你局工作人员的说法是,这些档案资料全部牵扯到国家秘密。
你局回复:如果杨某某还需要信息公开,可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问:县自然资源局是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你局懂不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答复的期限为什么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因为申请人需公开的政府信息都是好多年前编辑制作好了的,不需要重新编辑和制作。行政机关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时间越长不公开,伪造事实的机会就越大。
问、自然资源局:杨锡云2021年1月6日给你单位递交了两封信息公开申请,你局9个多月的伪造,现在再次要我申请同样的内容,你局将会用什么样的相关规定给杨公开,给杨办理。

杨锡云
2021年9月13日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