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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网曝南溪物业协会会长公开发表雷人言论,望相关部门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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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2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宜宾市南溪区多人的朋友圈都在流传一张“南溪区物业协会会长阮某某公开在南溪物业行业群发表雷人言论”图片。对此社会热点信息,笔者第一时间予以关注,并辗转找到了一位南溪知情业主进行了调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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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inews.gtimg.com/newsapp_bt/0/13400400166/641

图片来源于南溪部分小区业主的爆料



该知情业主系一位国有单位职工,不便透露姓名,他向笔者介绍“此图片确系来源于南溪物业协会工作群,就是今年3月31日左右该会长在群里公开发表的言论,群里有一百多位成员,这样的公开言论太雷人了,很多业主看到后都很愤怒,于是把图片晒到了朋友圈,大家都希望政府主管部门有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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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inews.gtimg.com/newsapp_bt/0/13400400164/641

热心业主提供的详细情况



经笔者询问了南溪相关人士,并查阅了网上资料,确认这位阮某某系南溪区物业管理协会会长,这个南溪物业工作群也确实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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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inews.gtimg.com/newsapp_bt/0/13400400162/641
笔者在启信宝上查询的南溪物业协会情况

细观这位阮姓“领导”的言论,不难看出,都是权力任性、个人膨胀惹的祸。身为物业协会会长,在南溪全体物业同仁面前,肆无忌惮地大声叫嚣“不要怕,凯丽香江、一号广场、双子灯塔这三个小区业委会全体成员均无政治背景,收拾他们手到擒拿”,他的潜台词很明显,在南溪物业这一亩三分地,官员是老大,我是老二,如果你不是当官的,就得给我放老实点,收拾你很简单。敢这样有恃无恐,想必是不受约束、为所欲为的惬意日子过得太久,早已习惯成自然了。


笔者曾担任多年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行业的法务负责人,也曾在类似行业协会兼任职务,熟悉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的职责。总的来说,此类协会名义上是民间组织,实际上是有政府职能部门背景的机构,能代表政府职能部门行使一定的行业管理职权,行业协会有权发布一些行业规范文件,物业公司缴纳会费入会成为会员,每年会定期不定期开会,还会组织一定数量和规模的研讨、交流、学习、联谊活动,还会组织会员参加一些职业培训考试,虽然没有行政命令权力,但实际上对物业公司来说,物业协会确实能行使一定的管理权利。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物业公司和业主发生的物业合同纠纷,物业管理协会有权利和义务去居中公正地开展一些协调调解工作,引导纠纷处理合法化,走上依法处理的路径,而不应当无原则地偏向自己的会员,更不应当像这位阮会长说的那样“去收拾业主”。



笔者认为,在现在的法治环境下,小区业主们的法治观念越来越强,也越来越懂得运用合法手段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当自己和物业公司发生物业管理合同纠纷时,勇敢站出来维权的案例也越来越多。只要是业主维权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那么就不存在说“会被谁收拾”,业主维权靠的是法律,而不是这位阮会长说的“政治背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业主是什么身份,他们的合法权益理当受到法律一视同仁的保护。



最后,笔者希望南溪相关部门能妥善依法处理相关小区业主维权事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来处理,不要掺杂任何非法律因素。对于这位物业协会会长的雷人语录,笔者建议该教育还是得教育,该批评还是得批评,该责令作出深刻检查还是得检查,并请物业行业主管政府部门评估此人是否还适合留在这个岗位上......



来源:戎城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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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2 19: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仅只有这三个小区,就连凯丽滨江小区也是一样的,要想维权真的很难,凯丽滨江小区想要成立一个业委会都几年了还是成立不起,究竟是为什么要“他们”才知道。
还有就见违章建筑从2015年底反应有关部门一直到现,也没看到有违章撤除,这种现象反而越来越多,这些敢违章建筑的业主不知道谁是他们背后的保护伞,有关部门都撤不了违章建筑?????

 楼主| 发表于 2021-4-12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危蹄哀 发表于 2021-4-12 19:10
不仅只有这三个小区,就连凯丽滨江小区也是一样的,要想维权真的很难,凯丽滨江小区想要成立一个业委会都几 ...

找自规局城镇建设监察大队投诉了都没效果吗?

发表于 2021-4-12 20: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仗势欺人,使用黑社会的那一套来欺压百姓,这种人就应该严格的处置问责,追查到底,难怪现在的物业那么猖狂,望相关部门应该查一下他的背景事随人给他这么猖狂的权力,把政府的脸都抹黑了。

 楼主| 发表于 2021-4-12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蒯拘戈 发表于 2021-4-12 21:48
康安江城二期物业服务也特别差,违建也特别多,向有关部门反应也没回应,现在是法制社会老百姓维权咋就这么 ...

第二张图片看着怪吓人的

发表于 2021-4-13 17: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宜宾市南溪区物业管理协会会长阮某不当言论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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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4 07: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人民为中心的立场,民政局领导说得好、说得到位,希望一些单位和人员向民政局领导说的那样去做,让42万南溪人民安居乐业,和谐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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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4 10: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点都不为民办实事,反而还欺负老百姓。

发表于 2021-4-14 11: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某知名宜宾房产商的物业已不过如此!业主难,出小区难。大门外、地下室通道出口不是业主的商住地。商住公开拍卖的土地被开发商街道化!地下室比拍卖地块大得多……
=碰
=碰

发表于 2021-4-14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宜宾市南溪区物业管理协会 关于本会会长阮某在工作群中发表不当言论的回复 114354kxwf90dv673uzdzu.jpg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宜宾市南溪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您反映本会会长阮某在南溪物业行业工作群中发表不当言论的情况收悉。现就相关事宜回复如下,以期得到网民的谅解。
清明节前,本会会长阮某因与南溪区境内三个住宅小区业委会就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事项产生严重分歧意见,一时冲动在“南溪区物业服务行业工作群”发表了针对这三个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不当言论,事后阮某本人深刻反省,认识到所发不当言论虽然是无意识的行业内部交流,并没有主观故意,但是无论怎样也不应当在行业工作群中倾泻不良情绪,以这种错误方式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4月7日上午9点,南溪区民政局相关领导约谈了本会会长阮某,阮某也写了致歉信向不当言论涉及到的人员承认错误,表示深刻歉意。
南溪区民政局于4月12日对本会作出了以下处理意见:一是对发表不当言论的阮某在全区行业协会组织书面通报批评;二是建议宜宾市南溪区物业管理协会对照《协会自治章程》依法按程序换届;三是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对宜宾市南溪区物业管理协会行政处罚、警告。
对此,我们表示坚决拥护,认真贯彻落实南溪区民政局的处理意见。因阮某在工作群中发表的不当言论,把他本人和南溪区物业管理协会放在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中,产生了不良的社会能响,对此我们深衣款意,我们一定督促本会会长既某从中吸取教训,谨言慎行,整决不再犯同类错误。

发表于 2021-4-14 13:0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想为你发光2018-04-02
物业纠纷找哪个部门?
        物业纠纷找哪个部门?
         物业归房产部门管理,对物业有意见可以向房产部门投诉。也可以通过社区协调处理。
          对于物业公司乱收费有以下五个渠道反映:   
            1、向物价局投诉,前期物业收费要经过物价局批准,物价局对物业公司执行收费规定,有权有义务监管;
             2、向房管局投诉,房管局是物业公司的行业管理部门,有义务对物业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3、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4、向法院起诉;
             5、成立了业主大会的,可以向业主大会反映。

 楼主| 发表于 2021-4-14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溪区民政局处理及时,处罚适中,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了网络发布,很好地履行了对社会组织的监管职责;以人为本,体察民意,回应了公众关切。南溪区物业协会的回应态度诚恳,认识深刻,表达了接受处罚,积极整改的意愿,笔者认为这就是一个“负面题材”所带来的积极效果,也是南溪基层社会治理的一个典型正面事例。

发表于 2021-4-14 15: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小区更文明、和階,安居乐业是业主的梦想!

 楼主| 发表于 2021-4-14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柏玉榜 发表于 2021-4-14 15:14
期待小区更文明、和階,安居乐业是业主的梦想!

支持你,在现在的法治环境下,这一切会有的!

发表于 2021-4-14 20:1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政府能让物业协会对所有的物业公司监督到位,不要乱使用所谓的权利力来帮助物业公司侵害业主的合法权益,弄得各小区业主都有怨言,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还找不到该在哪里去维权,不要让业主觉得物业协会“一手遮天”,不公开公平公正,一味地站在物业的立场来对待业主

发表于 2021-4-15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mzj3322323 发表于 2021-4-13 17:52
关于宜宾市南溪区物业管理协会会长阮某不当言论的回复

为了避免由于身份混淆带来的误解和混乱,也为了让政府部门与民众更方便快捷的交流互动,
请用单位名义(单位中文简称且不能添加任何符号)注册账号进行回复,同时申请实名认证(免费)。链接:https://www.mala.cn/plugin.php?id=wzverify:jigou

 楼主| 发表于 2021-4-15 11: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柏玉榜 发表于 2021-4-15 11:47
截屏上的那个做物业纠纷指示的那个街道办主任自述说本人已属于南溪区正在维权的某小区的业主,很搞笑!

真的吗,他这样表态过啊

发表于 2021-4-15 11: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截屏上的那个做物业纠纷指示的那个街道办主任自述说本人已属于南溪区正在维权的某小区的业主,很搞笑!

发表于 2021-4-16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不小心说了实话......hahah

发表于 2021-5-3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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