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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回应] 成都东风南方龙泉驿成龙4S店欺诈行为[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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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车辆出险,保险公司定损金额(维修费)2.7万,我与保险公司、4S店共同商议:少部分配件使用非原厂(配件清单上涂黑),大部分配件使用日产原厂的。其中保险杠、散热器总成、前大灯总成、储液灌及冷凝器总成、发电机罩下护板,这5个配件共同商定为原厂配件(其总价约1万元),现场发现这5个配件均不是原厂配件(非原厂总价仅2500元);工人正在更换非原厂保险杠和散热器总成,被我当场逮住,拍照留下证据。多次与4S店交涉无果,他们只承诺把5个非原厂配件更换成原厂配件。投诉消协(根据消协,要求退一赔三),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成都东风南方龙泉驿成龙4S店没有资质许可证。希望职能部门严肃处理4S店弄虚作假、欺诈行为,给市场一个良好的氛围,给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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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龙泉公话中心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4月16日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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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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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2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4月12日上午已将此事转交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
发表于 2021-4-16 11: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龙泉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成都市龙泉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4月13日10时30分在龙泉驿区市场管理局龙泉三所对该企业进行了约谈,该企业称,该车由于车辆事故导致车辆损坏,保险公司认定该已达到报废标准,但您不愿意报废,坚持要维修该车辆,经您和保险公司及该企业方协商达成维修方案,由于当时沟通较晚未在材料确认单上签字。而后,工作人员在使用备件库的非原厂件进行安装调试时,被您看到后,您称这个配件非原厂配件,与商定的协议不一致,并表示受到了欺骗,要求该企业给予维修件价格的三倍赔偿,同时该企业表示,该车尚在维修期间,所有维修件均在调试当中,并未交付客户使用,不存在欺骗,也未对您造成任何损失,现该企业表示,不同意您的赔偿要求,也不接受调解,并决定不再对您进行维修车辆,同时经执法人员核查,该企业办理有营业执照。

                                                             2021年4月16日

 楼主| 发表于 2021-4-11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严惩

 楼主| 发表于 2021-4-11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惩不贷

 楼主| 发表于 2021-4-11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违法需付出代价

 楼主| 发表于 2021-4-11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违法必究

 楼主| 发表于 2021-4-11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违法必究

 楼主| 发表于 2021-4-11 23: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惩

 楼主| 发表于 2021-4-12 06: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惩!!!!

 楼主| 发表于 2021-4-16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违法必究

 楼主| 发表于 2021-4-16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投诉龙泉驿成龙4S店欺诈行为,龙泉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分回复内容1如下:“工作人员在使用备件库的非原厂件进行安装调试时,被您看到后,您称这个配件非原厂配件,与商定的协议不一致,并表示受到了欺骗”。对这个回复极为不满:
请问龙泉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你们为何不顾事实?你们为何只听信厂家编制低级、下作的谎言?不良厂商为逃避处罚,这种谎言,你们居然相信?!
如果真是你们说的那样,厂家进行非原厂件安装调试,被顾客发现,顾客非常气愤,厂商第一时间给顾客解释清楚,平息顾客的怒气,消除误会。顾客发现时不消除误会、不解释,却是在要求退一赔三时,为逃避处罚,编制荒唐这样的低级、下作、不攻自破谎言,可笑可耻!
我发现偷换原厂配件时,维修工当时没有说是安装调试而是说领导买什么就安装什么,找他们领导讨要说法时,也没有说是安装调试,而是请求我原谅小兄弟的犯的错误(微信聊天记录为证)。
市场监督管理局同志们,你们说被偷换的原配件只一个,你们核实过吗?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们,被偷换的原配件不是一个,而是5个配件:前保险杠、散热器总成、左前大灯总成、储液灌及冷凝器总成、发电机罩下护板,总价约1万元。
龙泉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分回复内容2如下:该车尚在维修期间,所有维修件均在调试当中,并未交付客户使用,不存在欺骗,也未对您造成任何损失,该企业办理有营业执照。
4月14日,日产厂家来电告诉我,该店只销售汽车,无维修保养售后服务,即该店不具备4S店资质,实际上是1S店、最多算是2S店。交通执法部门回复该店是没有维修资质
大家都知道4S店维修费用,比普通汽修厂贵,价格可能是普通汽修厂的几倍,我的车在4S店定损、维修,他们按照4S店服务维修标准收费,却没有4S店的维修资质,
我的车在4S店定损、维修,按照4S店服务维修标准付费,这个”4S”店却没有维修资质,即委托给普通汽修厂维修,普通汽修厂设备、技术、维修质量岂能与4S店维修一样?按照你们的说法,对我没有造成任何损失?可笑!请问你们是在保护弱势消费者权益还是在保护不良厂商的利益?
这个假S店,打着“4S店”招牌,按4S店服务维修标准进行收费,却委托给普通汽修厂维修获取暴利,时间长达1年多,至今你们为何没有查处、没有取缔?你们查过还有多少不知情消费者上当受骗?
你们的不作为、乱作为,岂不是让不良厂商逍遥法外?!岂不是放纵他们违法行为?!正义何在?!“消法”法律条款威严何在?!消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岂不是成了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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