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对这个世界的看法基于我们单纯有限的认知,自己挣的钱自己可以决定怎么花,自家的土地上盖什么房子自己说了算,自家的树木砍了卖钱很正当,但是现实中,有时候自己挣的钱老板不给,自家的树木砍了可能还会获刑罚款。

4月8号,有媒体报道了一则砍伐自家树木被判刑的案例,山东枣庄一农民想卖掉树木换钱,找了4个人将自家地里700棵杨树砍了,结果获刑2年,3万元的卖树钱当成赃款上交,还要罚款1万元。
这是山东枣庄警方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发布会上通报的一个典型案例,李某是此案的主要嫌疑人,在2020年3月份,他在没有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前提下,纠集包某等人擅自采伐自家杨树。

李某在枣庄市税郭镇牛角村承包了一块地,种植了很多杨树,已经长了几年,他想将树木卖掉换钱,于是找到收购杨树的人,并带着包某等人将地里700棵杨树,共计活立木蓄积137立方木。
在被刑事立案后,李某等人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2020年12月30号,李某向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退还卖树获得的赃款3万元,公诉方认为,被告李某等人违反森林法规,触犯了刑法,应当以滥伐林木罪追究刑事责任。

枣庄市中区法院认为,公诉方指证李某等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李某因滥伐林木罪判决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罚款1万元,其他4名被告,分别获刑6个月至1年,缓刑一年。
很多人单纯的以为,我自己种的树木,自己愿意怎么采伐就怎么采伐,这是不对的,在森林法中规定,除了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屋前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以外,其他采伐必须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未经过林业部门批准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私自采伐树木,无论是否自己种植,都要追诉,而且并不是有了采伐许可证就能肆无忌惮砍伐,除了规定的树种,数量和采伐规定的时间以外的采伐,依然会被追诉。
为何会出现这样的规定呢?因为土地的所有权有两类,国有和村集体所有,无论是国有土地还是村集体土地,虽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但森林资源因其特殊性,生长周期较长,采伐后难以短时间恢复,容易造成区域生态受损,所以即便是自己的,也不能随意砍伐。

有些地区林木被划为生态公益林和养护林,林业部门会对承包者的投入进行补偿,这时如果想要砍伐,必须办理采伐证,所以就会出现虽然是你的,但又不是你能决定的情况,没有采伐许可证,砍伐数量大于10立方米就达到滥伐数量较大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