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城市客运管理局 关于对“#巴中#出租车#收费#”一帖的回复
“zhengyuan chen”网友: 您在本帖中反映川YT0948巡游出租车乱收费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2010年以来,巴城出租汽车收费标准一直遵照巴中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巴中城区出租车运输价格的通知》(巴价发〔2010〕148号)执行。该文件中第五条规定:出租车单程载客行驶10公里以内(含10公里)不收返空费。超过10公里按同类车公里租价对所超驶里程加收40%返空费,过路过桥费由乘客负担。该文件第六条规定:出租车行驶20公里(含20公里)以内,执行打表计费,超过20公里,由乘客和车主协商议定。 按照上述规定,在本次出租车运营服务过程中,出租车驾驶员理应同乘客协商议定运输服务金额,但出租车驾驶员并未提前告知,即应默认为打表计费,只能收取乘客35元服务费用。鉴此,我局已责成川YT0948出租车所属公司要求当班驾驶员苟某立即退还多收取的15元费用,并对其停班培训。请您及时与我局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13547317572),退还多收取的费用。对在此次服务过程中给您造成的不便,我们表示歉意。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始终坚持“提供优质、安全、高效、便捷城市客运服务”初心,进一步加大对广大驾驶员的教育培训,为大家提供更加贴心的运输服务! 感谢您及广大网友关心、支持、监督巴城客运管理工作! 巴中市城市客运管理局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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