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杜墅龔(因繁体字,不知正确与否,如错误请海涵): 你在《群众自己证明自己的证明应该如何办理》一贴中所反映的问题,毛浴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落实,经调查,现将情况回复于下: 1、关于贴中反映干溪村某村民低保被无故取消一事。根据你贴中括号内提供的情况,经调查应该是指干溪村村民向某某低保取消这件事。向某某,身份证号码342623××××××××6327,现年48岁,在通江县城旭东家园有一套100平方左右的商品房,在原干溪村3社聚居点还有一套154平方米的两层楼砖混住房,其本人一直在通江县欧亿宾馆务工。向某某的家庭财产和收入已经明显高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故不符合享受低保标准,我镇在2020年9月25日经过入户核查已向她本人发出《通江县最低生活保障金调整(停发)告知书》,予以调整停发。事实清楚,程序合法。 2、关于贴中反映拨打“12345”市民热线电话工作人员态度问题。投诉人于2021年1月5日拨打“12345”市民热线电话反映此事,我镇“12345”市民热线电话工作人员于1月12日已回复清楚此事来龙去脉(系统可查)。按照工作流程,我镇工作人员于18日对“12345”市民热线电话投诉人进行电话回访沟通时,投诉人始终对工作人员解释不满意,无奈工作人员才请他向上级民政部门寻求权威解释。感谢你的理解与支持! 毛浴镇党政办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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