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好, 我是南江县正直镇六村二社村民,在2018年村上干部李全,有宣传过退出宅基地政策,并评估我家农村400平左右危房,我家3个人,参加这个退出宅基地货币安置政策,可以有6万货币安置费用。 今年(2020年)房子在我全家不在的情况下,拆迁办私自把旧房给我拆了,补偿费也只拿到1万6,与实际说好的6万相差太多, 现在找村上这个项目负责人李宇处理,李宇调查回复只能补这么多,以后我家也不可以在农村建房了。我不相信退出宅基地这么个大事,在不经过我家的同意下能私拆我家旧房,拆了也只有1万6的的安置费,请问大家我要怎么才能维护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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