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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家庭教育法草案:家庭教育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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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0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家庭教育法草案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草案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实施家庭教育过程中,不得对未成年人有性别、身体状况等歧视,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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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 21: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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