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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旧事钩沉录·秉承“领导”臆断,石泉军制造千古之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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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6 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罗江有个张姓女人,父亲是位读书人,但死得早,母亲没有再嫁,而是和女儿相依为命。一天,有亲戚家结婚办喜事,母女俩便一同前往祝贺,随行的还有负责家里仓库管理的佣人雍乙。待母女俩到亲戚家安排妥当后,雍乙就先回去了。婚宴结束,杨氏回到家里,突然发现雍乙已死在仓库里,却不知道是谁杀了他。成都府路负责司法的官员张文饶怀疑,是杨氏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被雍乙知道了,而被杨氏灭口,便立即下令由石泉军审理判决此案。
杨氏到案后申辩说,我没有外人,又和女儿睡在一起,怎么可能杀人呢!石泉军的司法官员立即又把她的女儿抓来审问拷打,但没有得到什么结果。负责审问的官员就在地上挖了一个大坑,把杨氏绑在里面,四周放着烧得炽红的炭火,并时不时往她身上浇水,如此反复,把杨氏折磨得死去活来,但杨氏依然不承认自己杀人。一天,张氏对监狱看守差役说:“我已承受不了这样的折磨,马上就要死了,我想见一见母亲再死。”可怜她的差役同意了她的哀求。她见到惨状无比的母亲,对母亲说:“娘的清白守持闻名乡里,却无奈遭受这样的酷刑和奇耻大辱!宁可死在棍杖酷刑之下,您也不能屈打成招,自己诬蔑自己的清白。女儿今天死了,就到苍天老爷那里鸣冤。”话刚说完就死了。接着,石泉连续三天发生大地震,地下传出的声响如同打雷,天昏地暗,雨雪交加,房上的瓦片震落在地,石泉军的人都陷入了极度的恐惧之中。
司法监察官李志宁对石泉军办的这个案子有所怀疑,黄昏时,他穿好官服祈告于天,然后坐在椅子上闭着眼睛冥思苦想。迷茫中突觉有只猿坠落在自己的面前,一下把他从沉思中惊醒,连忙叫差役四处寻猿,但却始终没有找到。李志宁就寻思着,刚才那梦是不是传递了某种征兆:“难道杀人的凶手姓袁么?”有个门卫突然说,给张氏送饭菜的佣人就叫袁大。第二天,接到传唤的袁大一进衙门,就被差役拿下,厉声质问他:“人是你杀的!”袁大瞬间脸色大变,立即招认:“我担惊受怕很久了,愿意领罪受死。”问他为什么要杀死雍乙,他说:“我正在仓库偷钱的时候,恰恰被回来的雍乙看到,于是就把他杀了。”
杨氏被无罪释放。这时,距女儿张氏之死才几天的时间。张氏孝顺的事迹感天动地,地方官衙将其事迹上报并受到了褒扬,并在她住的地方挂上了“孝感坊”的匾。


以上是《宋史·列女传》中的张氏传意译(原文附后)。
这不是编造的故事,而是一个活生生的历史事件,记载于《宋史·列女传》、《四川通志》、《古今列女传》、《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家范典》、《女镜》等。
《南宋宫闺杂咏一百首》有诗咏张氏:“无辜孀母痛遭燔,酷吏何知有堕猿。庶女呼天诚不妄,坊题孝感慰沉冤。”
清嘉庆《罗江县志·冢墓志》载:“宋孝烈女张氏墓,县西北八里,为雪母冤自杀。葬于二溪院左杨柳垭下。嘉庆十六年(1811),县令李桂林重修勒石。”即立“宋烈女张氏故里碑”,并有诗勒碑:冤狱煅成阴鬼哭,雨雪连朝震山谷。黑猿坠地尚跳梁,阴灵遣召来证服……。


石泉军,北宋宣和七年(1125)置,治石泉县(今北川县禹里镇),领石泉、神泉(今安州区塔水镇)、龙安(今北川县永安镇)三县。神泉、龙安原隶绵州。宣和三年(1121)石泉军降为军使。宣和七年(1125)恢复石泉军,仍辖石泉、神泉、龙安三县。南宋宝祐三年(1255),石泉军迁治龙安县城。元中统五年(南宋景定五年,1264),升石泉军为安州。

要知道这个冤案发生的具体时间,可从张文饶的生平“入手”。但是,限于资料,找不到张文饶“直接”的生平资料。宋李心传在《丙子学易编》中说:临卭张文饶,名行成,乾道间为兵部郎中。那么,此张文饶是不是就是上文中提到的张文饶呢?他又是否活动在乾道年间呢?查阅文献资料,找到一个与晁公溯有交往的“张文饶”,且晁公溯写有《赠张文饶》、《去八月同张文饶考试,始遂言集执经问道至今不敢忘,因成二诗》等诗。晁公溯,一作晁公遡,字子西,济州巨野(今山东菏泽市巨野县)人。宋绍兴八年进士,绍兴末知梁山军。乾道初知眉州,后为提点潼川府路刑狱,累迁兵部员外郎。著有《嵩山居士文集》。
通过这些资料,可以判断张文饶就是活动在乾道年间,晁公溯与他是同僚。晁公溯是提点潼川府路刑狱,张文饶是提点成都府路刑狱。时,石泉军属成都府路管辖。

《宋史·五行志》记载:乾道“四年(1168)十二月壬子,石泉军地震三日,有声如雷,屋瓦皆落,时绵竹有冤狱云。”《文献通考·物异考》也有相同的记载。
这条记载,则可将冤案发生的时间“铆定”在乾道四年(1168)。那时,石泉军的治所,在今北川县禹里镇。
只不过,发生冤案的这一年,碰巧石泉军遇到了地震。于是,在“天人感应”思维的引导下,人们才把冤狱与自然灾害联系了起来。所谓,遭天报应,不过是自我安慰、自我麻醉而已。

这起秉承“领导”个人判断,坚持政治正确而制造的冤案,是我国历史上影响巨大的冤案之一。




附:《宋史·列女传》第二百一十九
张氏,罗江士人女。其母杨氏寡居。一日,亲党有婚会,母女偕往,其典库雍乙者从行。既就坐,乙先归。会罢,杨氏归,则乙死于库,莫知杀者主名。提点成都府路刑狱张文饶疑杨有私,惧为人知,杀乙以灭口,遂命石泉军劾治。杨言与女同榻,实无他。遂逮其女,考掠无实。吏乃掘地为坑,缚母于其内,旁列炽火,间以水沃之,绝而复苏者屡,辞终不服。一日,女谓狱吏曰:“我不胜苦毒,将死矣,愿一见母而绝。”吏怜而许之。既见,谓母曰:“母以清洁闻,奈何受此污辱。宁死箠楚,不可自诬。女今死,死将讼冤于天。”言终而绝。于是石泉连三日地大震,有声如雷,天雨雪,屋瓦皆落,邦人震恐。勘官李志宁疑其狱,夕具衣冠祷于天。俄假寐坐厅事,恍有猿坠前,惊寤,呼吏卒索之,不见。志宁自念梦兆:“非杀人者袁姓乎?”有门卒忽言张氏馈食之夫曰袁大,明日袁至,使吏执之,曰:“杀人者汝也。”袁色动,遽曰:“吾怜之久矣,愿就死。”问之,云:“适盗库金,会雍归,遂杀之。”杨乃得免。时女死才数日也。狱上,郡榜其所居曰孝感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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