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说明:我家于2013年统征,我家是第一批签字。由于我家和二爸家房屋在一起,我二爸是下岗职工,政府只给我二爸35个平方,要把我二爸和我家安置在一起,我二爸没同意,这个事情一直也没解决。然后直接把我老家房屋停水停电断路到2018年。我爷爷那时候因有病瘫痪在床,我奶奶只有点蜡烛,一天听到我奶奶说我们拆迁的问题没得到解决,爷爷心里也急得很,感觉为家里面做不了什么,一直在床上吼,因为在我爷爷没生病之前,家里需要办什么事,都是爷爷在跑路,父母做生意又忙,二爸常年在外打工。我爷爷是粮站退休职工,一些政策文件都懂点,认识的人又多,所以在那时候都是爷爷负责这些事,想到自己现在无能为力,本身性格又急又有病,过了1个多月就去世了。爷爷的去世跟这个房屋拆迁有很大关系,不然不会去世得这么快,那时候我父母就很想找政府理论此事的,由于生意忙就算了,这里政府欺压了我家5年多。2018年因为石材城修建龙塘街道找到我家商量拆迁事宜,被告承认这里五年没得到解决,也没给过渡费,其他村民都是享受到的,就我一家没得,经双方协议为龙塘街道拿3套安置房以1500元价格作为补偿性质购买,这个补偿就是这几年的过渡费以及其他损失的补偿,当时龙塘街道工作人员称这个房屋转手随便能卖2500到3000的价格,所以我们在龙塘街道的安排下选择了这三套房屋,有两套房屋分别为我二爸和我父亲名下,12栋1单元701这套房屋为我名下,就是今天要说的案涉房屋,这套房屋是2018年12月已经完成了交付。2019年2月8日,我将此房屋卖给了我的乙方,在2019年3月份龙塘街道办事处程可打来电话说我这套房屋被大佛寺街道分卖给另一家人,我和家人立即也去现场看了房屋里面有另一家人搬来的坛坛罐罐,马上走又给程可打了电话说明了这房屋是卖出去了的,不能被其他人占了,程可回复让另一家搬出去就是,后来一直没处理没执行叫另一家人搬出去,过了几天又打了电话说了此事,还是没处理。在过了段时间我去看,别人在贴地板砖,我们又到龙塘街道那里去反应,龙塘街道又不去阻止,叫我们去找大佛寺街道找兰主任,兰主任说这家人有精神病患者,让我们条件好的让到他一下,这里有个问题是,兰主任说这家人有精神病,但是现在这家人说没有说她家人有精神病,到底大佛寺街道和这家人有什么关系?两边政府这么维护这一家人。我向纪委反应过多次,也没得到回应,我说这房子是卖出去了的,又叫我把另一家人的装修费承担了,或者另外选一套,补偿2万元,我肯定不同意,原因如下:1、另外一套房屋楼下一直办丧事,停放尸体。经常敲敲打打,对生活质量有所下降,为什么另一家人要来选我这套房屋,不去要那套房屋,把我的房屋强行卖给这家人,这是第二次受到政府严重欺压。2、我这套房屋是卖出去了的。因为我乙方长年在外打工,当时不知道有此事发生,现在导致了我不能将房屋交付给乙方,这里给我造成了第三方损失,以及我这房屋的价差损失。
2018年12月龙塘街道拆迁办签字,当时老婆肚子已怀有小女彭佳悦,龙塘街道口头承诺以及书面承诺只要上户口都可以得到安置费,还说政府不得缺你们这点钱,现多次找到龙塘街道相关人员问到要,回复说政府现在没有钱,但是又说只要我的安置房一事按照他们方案解决,就可以马上一起给你钱,这是什么处理方法嘛,简直是欺负老百姓嘛,现小女已经1岁多了,家里平时开支也大,还向银行贷了款,在这里恳请领导为我一家解决这个事情,欺压百姓,还说政府的钱不是那么好拿的,那不是我们百姓被你们欺负就该背时吗?我向政府要我应得的安置费难道有错?一直给我说政府没有钱,你们工作人员没发工资?国家有你们这样的工作人员感到幸福,所以给我制造这么多惊喜,我先买的房子可以又卖给另一家人,包括一审判决的不公平,也以下面图片反应到这里的,提倡的公平公正公开,让我看到的只有黑暗,我也向有关单位反应举报多次,现在还是没有结果,最终感谢所有父母官,是你们把光明变成了黑暗,在此感谢,给你们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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