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本身是一个平常得不能再平常得小擦挂,只是这个小擦挂发生在了2021年新年第一天,至少在当时很影响心情,除此之外该吃吃该睡睡。事情已经过去7天,从当初的愤愤不平到现在的心平气和,只是从这件事,似乎发现了几件值得探讨的事情。
事情起因是从彭州宝山回成都的路上,刚刚下山第一个三岔路口,下山车辆为顺着道路直接回成都,旁边一条岔路是从九峰山回成都的路,两条路交汇处,三、四个当地派出所民警吸着尾气冒着严寒辛苦指挥交通,因为塞车旁边车道突然多出一路车,当然我无法判断那条路在当时是否已经隔离为单行道,但至少从下山一路上都没有车“逆行”,直到路口突然从后面插上来的这一路车。
但因为插上来的这一路车,让本就很拥挤的路口突然由2变1,变成了3变2,本来在路口可以完成的拉链式通行,硬生生的推后到了离路口估计50米的地方,才完成了2变1。事故也就在2变1 的时候发生了。
事故发生后,因为大家对道法的理解肯定不如专业人士,所以事故双方驾驶员都觉得很冤,至少我觉得我是拉链式通行,我让了前车,那么后面就该我走,旁车驾驶员觉得他是正常行驶,是我在挤他。大家拍照后很快将车挪在一边,因各自坚持自己的道理,无法判断责任,路人在旁只是不断的说,算了,各自修车,报保险是有成本的。指挥交通的派出所民警拍了两张事故的照片,发到交警微信群,最后交警微信群凭两张成品照片,至少没有向我们双方当事人询问和观看行车记录仪的情况下,判断我全责。但因为彭州当地在当时的交通事故处理据派出所民警说已经下放到派出所,要出事故责任书也是派出所,但因为当天当地交通压力确实太大,必须等交通缓解才能去派出所,预估时间也要10点多11点,大家各自车上都有小孩,最后和气的互道新年快乐,自己处理自己的,踏上归程。
写这个贴子,不是为了判断谁对谁错,事情过了这么久,谁对谁错已经不重要了,只是这个事件中有几个问题一直困扰我 1、 交警部门将这么重的担子分给派出所民警是否合适?派出所民警面对某些事故,是否能专业的判断和处理?毕竟术业有专攻。 2、 交警部门通过派出所民警发送的两张事故发生后的照片判断我的全责,是否妥当?是否能让当事人双方觉得信服?虽然现在驾驶员对这种小擦挂不太上心,大多时候只是觉得需要一个能让人信服的说法,但万一遇上轴的,那么双方因为这个在外行看来很随意的判断,引发了争执甚至二次伤害,也不是不可能的,这点是否需要我们的执法部门来思考? 3、 当地镇上派出所总共民警就那么多,都出来指挥交通了,那如果谁家真的有问题,谁又去支援?在警力严重不足,每个警员都超负荷运转的时候,是否有应急预案? 4、 事故发生后,大家第一时间不是想的怎么去报保险,而是谁的责任谁给钱,都不愿意去报保险。那么随着保险改革,已经改的大家不敢报保险,都影响的是切身利益,那么保险买来干嘛?保险公司收钱之后为车主又做了什么事情? 5、 拉链式通行是否应该由交管部门不断的给驾驶员强化和引导,现在大多数擦挂都是因为没有拉链式通行意识造成的,证明大家不懂什么叫拉链式通行,包括在3变2的过程中,深处其中的民警同志是否有正确引导? 吐槽完了,最后一句,大家开车上路,安全最重要,开开心心上班,平平安安回家才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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