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石笋井街旧城改造项目多名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
我们是简阳市石笋井街旧城改造拆迁还房户。我们原位于金水街(原红塔一社)的房屋在拆迁安置过程中,未领到相应过渡费的,在维权过程中,我们发现“石笋井街旧城改造项目唐某、王某平等人……编造安置还房过渡费,骗取国家巨额相关资金……”。我们于去年8月3日向简阳市监察委实名举报,简阳市监察委接受举报后,于8月11日将举报材料转简阳市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征收补偿中心”)处理。征收补偿中心“调查核实”后,以“过渡费发放表册”作为依据答复我们“过渡费发放表册属实”。为此,我们再一次公开实名举报,请求相关部门依法调查,核实“过渡费发放表册”的真伪,依法惩治相关人员的犯罪行为和渎职责任,并为我们挽回经济损失。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2006年7月,我们与简阳市建阳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建阳公司”)、简阳市城区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城区建筑公司”)签订《拆迁房屋安置协议书》,约定由建阳公司和城区建筑公司对我们位于金水街(原红塔一社)的房屋进行拆除改建,并由建阳公司和城区建筑公司按照相应标准向我们支付举报人等自行解决临时过渡用房的过渡费;还房时间定于2007年5月31日之前,超时还房的,按照约定标准支付超时还房租金;若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拆迁房屋安置协议书》签订以后,我们严格履行了协议约定,但建阳公司和城区建筑公司却未能按时支付过渡费,也未能按约定时间还房,直到2012年初才向我们还房。 由于建阳公司和城区建筑公司未能按照约定向我们支付过渡费,我们遂展开维权工作,并向相关部门举报相关人员的违法犯罪线索。 针对我们的举报,去年8月11日简阳市征收补偿中心进行核查。征收补偿中心经核查后,以“过渡费发放表册”为依据,得出“过渡费发放表册属实”的结论,以此确认过渡费已经发放给我们。 我们有充分理由相信,“过渡费发放表册”存在造假,涉及我们的签名、手印系伪造。首先,我们确实未曾在该表册上签名、盖手印;其次,“过渡费发放表册”上载明的过渡费发放标准有误(实际上有两种发放标准,但表册上只有一种发放标准)。相关人员伪造“过渡费发放表册”,除了严重侵害我们的合法权益之外,也存在假借拆迁安置户名义骗取政府安置补偿资金的重大嫌疑。但征收补偿中心在调查核实我们所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过程中,既未认真核实“过渡费发放表册”的真实性,也从未向我们了解核实过相关情况,即草率地得出“过渡费发放表册属实”的结论。 根据现已发现的案件事实,我们充分理由相信,操作我们过渡费发放的相关国家工作人员存在着重大的职务犯罪嫌疑,不仅严重侵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也存在贪污等重大嫌疑,案涉金额超过 100 万元。为此,我们特再次公开实名举报,请求相关部门依法调查,核实“过渡费发放表册”的真伪,依法惩治相关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行为和渎职责任。 我们所提供的相关以上事实和相关材料完全真实,并愿意为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举报人:华云秋 身份证号码 511027195105270028 联系电话: 15196815586、华建秋 身份证号码511027195505290028 联系电话: 15883223363 、华玲身份证号码51102719621212002X 联系电话: 13982914199、严金成 身份证号码 511027194305081512 、蒋建昆 身份证号码 511027195511081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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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简阳市征补中心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1月18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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