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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烦请成都市住建局回答一下关于购房摇号的问题[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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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27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局领导:在成都购房,资格复核过关,已经参与摇号,在 哪种情况下才算摇到号了?在哪种情况下才签放弃?远大中央公园楼盘共只有652套房,摇到1000多号难道也算摇号摇中了?也要签放弃?也算一次机会?!难道只要还有剩余房源,只要参加了摇号都算摇号中了?殊不知,几乎每个楼盘剩下的都是特大户型(二三百平米),对于  刚需购房户来说,只能是望房兴叹。打了12345电话咨询,甲工作人员回答说:摇号在652号钱(含)以前才算摇号中了,不买就算一次机会,要签放弃。乙工作人员回答说:只要售楼部还有剩下的卖不出去的房子,只要参加了摇号,都算摇号中了!就算一次机会,就要签放弃!这个问题,我们也在几个业主群里讨论,大家各说不一,看来,贵局有必要给我们 普及一下这方面的知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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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成都市住建局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1月7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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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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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28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12月28日上午已将此事转交成都市住建局
发表于 2021-1-7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房地产的工作部署及《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成办发〔2020〕83号)相关要求,2020年11月24日,我局会同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成住建发〔2020〕398号),其中明确:“采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后,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12个月内累计放弃已选购房源达到2次的,自其第2次放弃起,12个月内不得参与购买商品住房的报名登记。”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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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2-27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版主转交有关当局,希望网友讨论。谢谢。
发表于 2020-12-28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1000多号,你也有可能中撒,又不是说前几百号才中

 楼主| 发表于 2020-12-28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版主转交,谢了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2-28 13:02
贝利·马列斯 发表于 2020-12-28 08:52
1000多号,你也有可能中撒,又不是说前几百号才中

我如果没有摇到房源数的以前,我是不会去选剩下的!而且我又在外地!咋个签放弃?

 楼主| 发表于 2021-1-8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市住建局 发表于 2021-1-7 16:58
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 ...

感谢成都市住建局的回复,谢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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