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劳荣枝的二哥二姐在网上发声,谴责劳荣芝的两位法律援助律师,谴责的理由如下:
1、两位律师不告诉劳荣芝他们是法律援助律师。2、两位律师不和劳荣枝的家属联系沟通。3、劳荣枝嗓子哑了,两位律师为其申请咽喉片,劳荣枝的家属认为“是律师想折磨妹妹,好接着审讯吗?”4、两位律师为他们申请旁听证,没有询问劳的家人需要去多少人。5、劳的家属说:“如果这样对待家属,等劳荣枝案件结束后,以后还有谁敢去委托你辩护?”6、劳的家属还说:“希望劳荣芝可以解除这两位律师的委托,也希望两位律师心怀愧疚,主动辞去劳荣枝法援律师的职位”。

劳的家属这样冷漠地谴责法援律师,是否有点法盲,还是有点无理取闹,是想搅浑这个案件,混淆视听,以此来误导大众吗?家属的几点疑问解答如下:
第一、法援律师是要和当事人签订法律援助协议的,劳荣枝一定是签过字的,她是老师出身,不是文盲,怎么会不知道是法援律师呢。是劳荣芝拒绝家人为其聘请律师,自己向法庭申请法律援助的。第二、劳荣枝潜逃20年,她的家人知道她这20年的情况吗?如果知道而不报告公安机关,就涉嫌窝藏包庇罪。现在法援律师的主要工作是梳理案件,不是和家属沟通,家属什么都不了解,沟通什么呢?案件具有保密性,律师工作有特定性,不该说的是不会泄露的。第三、法援律师为劳荣枝申请了咽喉片,这是人道主义的表现,并没有因为劳荣芝是犯罪嫌疑人,而对其不管不顾。其家属还有意见,是不是把“好心当成驴肝肺”了?第四、家属要去旁听,是自己统计上报给律师,而不是等着律师来询问。劳的家属又不是两三岁的小孩,难道没有自理能力?律师工作的重心是放在梳理案情身上,而不是干打杂工作。第五、法援律师是专职律师,是免费的。劳的家属不要“得了便宜还卖乖”,“叫化子嫌冷饭馊”,至于两位律师以后有没有人请,和劳家人无关。第六、法援律师是指定的,劳的家属大言不惭,希望解除委托或者两位律师自觉辞去法援律师职位,是否有点强人所难,咄咄逼人?

劳的家属真的有点得寸进尺,庭审三个阶段两位律师总共会见劳荣芝16次,单单从这一点上看,两位律师算是很尽心尽力了。
有人不理解,法援律师为什么要给劳荣芝这种人做辩护?因为辩护权是被告人享有的基本权利,做无罪或者罪轻的辩护是刑事辩护律师的职责所在。有西方谚语“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还有明代学者“为人辩冤白谤,是第一天理”。

很多人认为劳荣枝罪大恶极,判处死刑是板上钉钉的事实,但法院是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在判决她有罪之前,谁也不能妄下结论。
劳荣枝在庭审中一直在强调自己与法子英没有共谋。如果仅凭她在法子英作案过程中提供了一些帮助,就推定双方共谋,达不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角度,法官就不会判决她有罪。劳荣枝深深明白这一点,所以,她心里肯定在暗自冷笑:法律没有看见我杀人。

而且劳荣芝庭审中一直在做两件事:1、推卸。2、忏悔,这是极其高明的自辩手法,她意识到死无对证,所以将罪名全都推向法子英,因为死人是最安全的。
劳荣芝最高明的地方是,她没有全盘否定自己的犯罪行为,只是局部否定。而否定的那部分,恰恰是最严重的情节。她辩解自己“天真无知、被胁迫、被利用”,以此来示弱博同情。

抛开情感因素,仅从刑事辩护角度来说,劳荣枝的自我辩解无疑是非常成功的。她成功地利用了大家的善良同情心,并借助网络的力量让更多人知道了她的“苦”和“迫不得已”。
是劳荣芝主动要求媒体参与这场审判的,目的是为“给大家、给媒体一个真实的陈述”。至于劳荣芝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我们不得而知,但毫无疑问,她的目的达到了。

现在除了她的家人坚信她是无辜之外,网络上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同情她的悲惨遭遇,不得不说这招“置之死地而后生”真得很厉害!
言语会骗人,但行动却是诚实的。如果劳荣芝真的是被胁迫,有不得已的苦衷,那么当年就会选择报警求助,而不是整容后逃跑,悠哉悠哉的养狗、画画、弹琴,过了20年有品质的生活!

一念成佛,一念成魔!不要以身伺虎,也不要与恶为伍。也许,当年的劳荣芝曾经是单纯善良的,但是,在靠近恶以后,她的下场往往只有两个:要么成为恶的祭品,要么成为恶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