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应注重突出政治监督与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监督的本质是对工作、过程、环节进行监视、督促、管理,目的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防患于未然,更好地使干部正常成长,更好地使组织目标得以实现。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仅仅只是体现在平时开展的监督检查中,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也要注意对发现的违规问题加以纠正,对于问题不严重、影响轻微的,可以通过谈话提醒,向党员干部把问题谈清楚、讲明白,把所有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和影响说清楚,从而让党员干部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时改正,对党纪国法产生敬畏之心。最终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通过谈话提醒让我们的党员干部能够认清问题的严重性、紧迫性,认识到自身存在问题,从而能及时整改,避免党员干部违纪违规和犯错误,所以既是严管也是厚爱。 为担当者鼓劲,为干事者撑腰!当前,我们的各项改革事业正处于关键期和爬坡期,很多工作仍需要“摸着石头过河”,如何精准把握政策界限,优化容错纠错机制,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就显得尤其重要。新时代呼唤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闯将”,而不是“不干事、不出事”的太平官,更不是心存侥幸、顶风作案的违纪者。准确把握容错纠错的尺度,严明规则、立好规矩。对不该容、不能容的坚持“零容忍”,对激励变纵容、保护变庇护、将错就错等行为予以坚决惩治。“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惟其如此,才能强化制度设计的正向激励,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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