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关于金街开设网吧问题的回复
网友“影子abc”: 你好!你在麻辣社区发贴“文化,消防部门请关注下生命大于一切”反映蓬安县金街4楼太平洋影院旁设立的网吧一事。现将有关政策答复如下: 蓬安县光易电竞网吧店,拟开设地址:蓬安县相如街道金4-4-2号(太平院影院旁)。该单位于2020年12月14日向我局提出申请,2020年12月15日我局进行了现场勘察,并进行了公示。筹建公示期:2020年12月15日至12月29日,公示期内我局没有收到异议。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 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交通行走距离内和居民住宅楼(或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文化部 工商总局 公安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执法监督 完善管理政策 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文市发〔2014〕41号)中关于“扩大长效机制试点范围”规定“允许试点地区将上网服务场所不得在居民住宅楼(院)内设立,调整为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设立”,我县为试点地区。 该网吧选址地点距中学、小学校园出入口最低交通行走距离大于200米,且该栋楼为商住一体楼(1-4楼为商铺,5楼及以上楼层为住宅),选址符合规定。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文市发〔2014〕41号规定“凡是符合设立条件的申请,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受理、审批。” 目前该网吧申请已通过筹建,尚未申请终审。终审时需业主提供由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符合规定的证明文件。 特此回复。
蓬安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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