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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错案必纠,但我们更关注的是被检察院监督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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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7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9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因为资中县人民法院(2020)川1025再5号判决案判决错误,我特向资中县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此案进行监督。资中县人民检察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9条之规定受理了此案,即:  四川省内江市人民检察院民事监督案受理通知书,资中检控民受【2020】11号。         资中县人民法院(2020)川1025再5号判决案(下称5号案)具有几个明显、重大的错误,具体如下:
    1、 5号案维护了被(2019)川1025民监4号民事判决书认为判决确有错误,应予再审的资中法院的(2016)川1025民初2071号民事判决。
    2、5号案的判决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宗旨、原则和规定,让被撤销了的两起判决案(即5号案和资阳雁江法院(2014)雁江民再字第4号民事判决案)和一起调解案(即雁江法院(2013)雁江民初字第01626号民事调解书)重新发生法律效力。
    3、5号案的判决让至今没有被撤销的一起再审判决案(即资阳雁江区法院的(2018)川2020民再1号)和复议决定书(即资阳中级法院(2020)川20司惩2号)及一起裁定书(即资中县法院(2019)川1025民监4号)失去法律效力。
    4、5号案的判决是挖国家的墙角 ,公然用国家的司法救助为虚假诉讼者全面减负,成为虚假诉讼者的保护伞。
    5、5号案虽然认定了李万光、周琴一伙存在虚假诉讼及滥诉的事实,但对其仍然不予任何惩戒。5号案法官在判案中断章取义、强词夺理、指鹿为马、逻辑混乱,无法自圆其说,以至于判决自相矛盾。
   6、5号案的判决践踏了法律的尊严,在大量侵权事实的面前,仍然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侵权法》当一文不值的粪土,对法律与事实和证据视而不见,充耳不闻。
      证据如下:   
      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复议决定书(2020)川20司惩复2号决定书,该决定书认定(2013)雁江民初字1626号民事调解书、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法院的(2014)雁江民再4号民事判决书系虚假诉讼案。且这两案都被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2018)川2002民再1号判决给撤销了。在以被此判决书撤销了的案件为唯一依据而成立的资中法院的(2016)川1025民初2071号民事判决案,也已经被资中法院(2019)川1025民监4号民事判决书撤销了,但资中县人民法院的5号判决案是史无前例的长江前浪推后浪的逆天判决。该判决不仅能让已经被撤销了的案件死而复生,使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而且还能公然否定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使其判决失去法律效力。现在这份维护错误判决的5号判决已经被资中县检察院依法监督了。希望该检察院维护法律的尊严,实事求是、公正地监督、处理该5号判决案。本案中法官助纣为虐,拿该院赔偿给黄敏的所谓的相应损失费(即司法救助金)来为虚假诉讼者减负,助其逍遥法外,同时也是挖国家墙角,用国家的钱为自己的错误买单。这样的认定明显错误,却没人主持公道,还想要不了了之。法官不处罚滥诉及虚假诉讼之责到底又为哪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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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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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2-17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大家注意,我纠正一下:贴文中第2点括号里的(即5号案,改为:即(2016)川1025民初2071号判决书)

发表于 2020-12-18 09: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求相关部门依法严惩犯罪分子,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诚信。帖文中的犯罪分子胆大包天,居然还敢通过房屋中介所,公开卖了资中法院的冻结房。但因为资中法院法官张小军的故意庇护,所以卖房款至今都没有被追回。

发表于 2020-12-18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要求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但贴中的不法分子即是虚假诉讼者又是“老赖”,我希望他们早日受到应受的惩罚。我始终相信正义不会缺席!

发表于 2020-12-18 22: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恭喜,检察系统很认真,我有体会,2019年和2020年资阳市检察院两次对我案件进行了监督,但法院再审的结论你难以改变。

发表于 2020-12-19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公道在人心,坚持 !

发表于 2020-12-19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人间正道是沧桑,玩弄法律的人最可恶。
 楼主| 发表于 2020-12-26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大家的支持,谢谢!我一定会坚持的,相信正义不会缺席。
发表于 2020-12-28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不会再是官官相护,期待公正早日到来。
发表于 2020-12-29 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犯罪分子不可能逍遥一世。
发表于 2020-12-31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严惩犯罪分子!
发表于 2021-1-8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虚假诉讼如此猖獗是因为有不良法官当保护伞,检察院的监督不会护短,不会官官相护。
发表于 2021-1-11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资中法院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所以犯罪分子才敢来该院滥诉。
发表于 2021-1-13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慢慢等检察院监督的结果希望公正。
妲己(匿名发布)
妲己(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1-13 18:31
收到
发表于 2021-1-13 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打
 楼主| 发表于 2021-1-14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大家的关注,谢谢!
发表于 2021-1-15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求检察院秉公执法严查“灯下黑”!严惩犯罪分子。
 楼主| 发表于 2021-3-2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还在等检察院的处理结果。

发表于 2021-3-2 13: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是维持公道匡扶正义,但总有那么一些怀有私心得人好处的法官滥用手中权力,造成冤案错案,让最底层的百姓蒙冤受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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