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亲历一件遭心事,让我本来万分感激的心情,无数个疑惑在翻滚。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昨晚到汉中,过川陕高速南江服务区,不小心手机掉在服务区与加油站之间停车处地上,上了高速才发现,庚即不断致电本机,还好不久得到回应,让回治安室领取。当时那个感激的心情不言而喻,和同伴讲,我定拿200米感谢对方不收不行。南江南下高速再上高速回服务区,治安室外给刚联系上的治安人员200元感谢费,他哼了一声未收,让我进治安室,里面2人,随即核实了我是失机人,但对方说手机非治安室人捡到,是一辽A外地牌照大车人捡到的,是他们强行(原话古到)让他们留下的并向他们要了500元。我有些不信,就问辽A车牌号多少?答那就记不到了,问监控可以看到,另一人掏出一沓钱答是我垫付的,看嘛,我昨天才发的工资。由于当时只有200现金,就喊车里的老公来,看形势不对且急着赶路就给了600元了事,当时对方说还100,老公说这100是奖励你们的,以后好好发扬(气话惯着他们)随即离去。
本来当初感激的心是发自内心的真诚,觉得200元钱我拿得舒心对方得之无愧,经这一来,心中五味杂陈,本想给高速公司写个感谢信,但想到高速监控难道真不能还原事情真相?!罢罢罢,一切皆是我的错,谁让我那么不小心。不过还是发自肺府的感激手机依然是我的,避免了一系列麻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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