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一个高中生不去追明星,而是效仿李白到河里面睡觉,这原本是一件可以传颂的佳话,至少人们说的诗与远方,还是有人惦记。
这件事之所以成了媒体关注的焦点就是有人说,有几个警察见死不救,目送这个女子下河洗澡,有关部门迫于压力把这几个警察停职了。
有人不想活,这是人家的权利,如果把这最后一点权利也剥夺了,是不是违反了人道主义?
前几天,媒体也报道了一条新闻说,一个女子想下河睡觉,被警察搅了梦,上岸第一件事就是把救他的警察踢下河。
如果警察搅了这个女子的梦,把他拉上来,然后他一脚把警察踢下去,把不想在河里面睡觉的警察淹死了,这样人们是否就满意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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