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言,就您所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职工两家单位均缴存在我中心,可申请办理内部转移,满足条件:1、新旧单位职工个人客户号一致;2、原单位为职工已经办理停缴状态;3、新单位已为职工正常开户。相关流程:原单位网厅操作流程:1.转出单位应获得转入单位的客户号。则可由原单位通过网上政务大厅,为职工办理内部转移业务。单位因灭失、破产等原因,不能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变更和账户封存、转移手续的,职工可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信息变更、账户封存和转移等手续,经公积金中心核实后予以办理。(单位不按规定办理转移或单位已灭失的,职工可凭与单位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直接向业务办理部门申请督促办理转移手续,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仍不办理的,经管理部核实后直接予以办理。单位已注销的,管理部可通过通过国家、省、市信用网核实并留存查询记录。《成都住房公积金内部转移申报表》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无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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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仍有其他疑问,可致电我中心咨询服务热线028-12329,或登录我中心网站:cdzfgjj.chengdu.gov.cn了解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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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复。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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