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4482|评论: 2

[群众呼声] 关于公积金的问题咨询?[已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11-10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想咨询一下成都公积金问题.比如一个员工A在成都上班然后先后经历了B和C两家公司均购买了公积金的情况;但是出现一种情况是现在B公司被注销了,就是B公司不存在了;然后C公司纯在,那么A怎么去办理将B和C公司的公积金呢?目前A名下可以查看到公积金状况是B处于封存状态;C处于正常状态.以前听说是A可以联系B公司做公积金的合并事项,现在B公司不存在了是否可以让C公司去做A员工的公积金合并事项?






====================
编辑备注:成都公积金中心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11月13日回复,内容见3楼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20-11-11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11月11日下午已将此事转交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表于 2020-11-13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言,就您所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职工两家单位均缴存在我中心,可申请办理内部转移,满足条件:1、新旧单位职工个人客户号一致;2、原单位为职工已经办理停缴状态;3、新单位已为职工正常开户。相关流程:原单位网厅操作流程:1.转出单位应获得转入单位的客户号。则可由原单位通过网上政务大厅,为职工办理内部转移业务。单位因灭失、破产等原因,不能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变更和账户封存、转移手续的,职工可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信息变更、账户封存和转移等手续,经公积金中心核实后予以办理。(单位不按规定办理转移或单位已灭失的,职工可凭与单位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直接向业务办理部门申请督促办理转移手续,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仍不办理的,经管理部核实后直接予以办理。单位已注销的,管理部可通过通过国家、省、市信用网核实并留存查询记录。《成都住房公积金内部转移申报表》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无需加盖公章。)

由于您未留下联系方式,因此无法与您进行详细沟通,故做此书面回复。

若仍有其他疑问,可致电我中心咨询服务热线028-12329,或登录我中心网站:cdzfgjj.chengdu.gov.cn了解查询。

   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此复。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13日


满意(1)
不满意(0)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