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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民法典规定父债子还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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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mw

发表于 2020-11-10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深圳法律咨询律师 https://www.lawtime.cn/shenzhen
看影视剧的时候,我们经常会听到一句台词,叫做“父债子还,天经地义”,这个在古代的时候,基于人们朴素的价值观,人们可能对此也表示认同。那么,在现代文明社会,《民法典》规定父债子还了吗?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读者解答这一问题。
一、民法典规定父债子还了吗
没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因此,我国没有父债子还等类似规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只有其继承人继承其遗产后,才有义务负责偿还,偿还的范围也仅仅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对被继承人的债务不负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现代社会所谓的“父债子还”主要是基于继承的相关规定,还债务一般也是以遗产为限,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如果大家有关于继承方面的问题,也欢迎各位读者到法律快车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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