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尾款人”成了一个热词,开始这个词语是大家对双十一期间,付完定金的人的一种调侃,付完定金之后,都在等着付尾款,所以叫“尾款人”
可是随着“尾款人”冲动消费情绪的逐渐理智,有的人就不想在继续当“尾款人”了,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付了定金,东西我不想买了,如果不付尾款,前面付的定金还能退吗?
法律规定,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当事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约定一方给对方给付定金作为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给付定金的一方可收回定金或者抵作价款;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也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所以,付完尾款后退款在法律上是符合逻辑规定的。只不过在我们这种网络交易模式下,大家觉得我虽然付了定金,但是货不想要了干嘛要那么麻烦付了尾款才能退款,直接一退岂不大家都省事。
在不付尾款的情况下退款确实对于消费者和卖家来说都省事,但于法律而言就有那么点不合适了,不过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商家愿意退也是可以的,但要强求就有点于法无据了。
其实这件事情也警示大家网络购物切莫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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