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名上告书 原告: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水宁寺镇三皇村民名单列在后面 被告:李向阳,男,住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草坝街,现任三皇村支部书记 案由:李向阳在三皇村违法乱纪徇私舞弊一案。 1、李向阳在二0一几年从龙骨村迁移到巴中城居住,是民主人士,在2017年他的党籍从水宁政府冒出,本村的党员和干部无一人知道是何时入党,他的党员身份来路不明,有党史可查。 2、原龙骨村2社,有集体公房2间,卖给他李向阳,地坝和周围的土地没有卖给他,土地在修高速公路时被占用,国家赔偿的土地款全部是他李向阳所有,2社可查。 3、在修高速路时,(无证)伙同福建老板非法开山采石,垄断高速公路的用沙用石,卖出沙石数千万,从未向国家缴税费。 4、他为了拉拢少数人为他说话,本村4社党员王先贤检举他的犯罪事实,他为别人不检举他,仗势手中的权势在村社强行给王先贤的一个扶贫户,王先贤家庭条件很好不属于扶贫对象,享受国家的一切扶贫标准,从此王先贤就不检举他李向阳的犯罪。 5、凡是高速公路失去土地的农户,得到国家的赔偿后,李向阳向村农户索要回扣金,在六社蔡伯元索要了伍仟元的回扣时,蔡家用手机录了音,现已制成了光碟,有据可查,这种事情在原龙骨村有很多起。 6、修建巴万高速公路,在红线外损坏了村社的公路,葛洲坝高速公路集团公司给予了合理的赔偿,李向阳从中贪占,葛洲坝集团有打款记录,愿意出示证据。 7、修建高速路,葛洲坝集团与施工方共同签定协议,不能随意在红线外占用老百姓的耕地,在非耕土地上打堡坎,堆放废渣废石,施工方在龙骨村红线外废渣堆放占用农民耕地66.11亩,无法还耕,现在农民得不到任何赔偿,因为施工方是给了李向阳伍拾万元买了的,失地农民怨声载道,有据可查。 8、三皇村村民请求上级政府、司法机关明辨事非,扫黑除恶还百姓一个公道。
敬呈 上告人:三皇村村民
=========================== 编辑备注:水宁寺党政办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11月2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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