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巴中市巴州区相关部门 事由: 近期,每天清晨5点半有人在秦川酒店河对面区域进行呼气或练声等活动,超过70分贝,造成了严重的噪音污染,噪音源头区域已在后文附上地图。 内容: 噪音会伤害耳朵感声器官(耳蜗)的感觉发细胞,造成听力损伤,一旦受到伤害,则永远不会恢复;在急性噪音下,肾上腺激素则分泌升高,交感神经被激动,久之常会引发高血压疾病;长时间的噪音污染可以引起男性不育;对女性而言,则会导致流产和胎儿畸形;可见噪音危害之大。 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夜间"是指晚二十三点至晨七点之间的期间;居民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即为扰民,属于噪音污染,居民对于噪音扰民,可以向公安部门投诉;另外,《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还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现如今,本市正值创文关键时期,居民生活文明也是考察的一部分。请相关部门尽快调查处理,对违法人员进行宣传教育或其他措施,以控制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附图如下: @巴州区环保局@巴州区交警大队 @巴州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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