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领地.天屿项目,创绵阳违建规模最大、面积最全、顶楼占比最高、组织最全的违建群建筑。
一,交房前,所有顶楼全部维建增加一层:
四川绵阳经营开发区红桥路新楼盘:领地.天屿项目,项目一共六栋住宅楼,设计、宣传与合同标注是:1#3#5#是18层,4#23层;2#26层;预计交房是2020年11月,在9月26号通知业主9/30接房。
但是业主发现所有楼栋顶楼又加盖一层。
我是一名绵阳在外务工的农民工,在2018年集全家之力在绵阳经济开发区购买了一套住宅房,预计2020年11月交房。
在今年6月某位业主无意间拍照拍到我们小区顶楼大量规模型违建发在群内,在8月我们部分业主现场看房发现原本应该是天台的顶楼平台全部违建加盖一层。除顶楼业主外,其他业主若区顶楼只有一个容刚过身的甬道。6月有业主举报到涪城区综合诸法局,绵阳市涪城区综合执法局7月有发调查函。但一直没有结果。
9月起业主一直在追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但回复是:在调查、在取证,但没有实质性进展。
我们自发查学相关法律文件证明这就是违法建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条明确了政府主管部门的责任与义务;六十六、六十七、六十把明确了违建的处理办法;
2、《城市规划法》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明确了违建的界定与处理意见;四十三条明确了政府主管责任部门的职责;
3、国家自然资源部在2020年5月27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对新增违法违规建设“零容忍”,一经发现,及时严肃处理!坚持先规划,后建设。严格按照国土空间规划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未取得规划许可,不得实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不得已集体讨论、会议决定等非法定方式代替规划许可、搞特事特办。
从以上法律与文件看出国家对违建的态度,绵阳顶楼违建由来已久,但都是在交房后几年顶楼业主与城管打游击零星搭建阳光房之类。像如此大规模,嚣张的提前违建后再交房的尚属首例。
二、
装修,物业是开发商旗下的物业公司,要求所有业主客厅窗户必须要按照物业的要求安装推拉窗,颜色必须要按照物业规定的颜色(在小区内入住了一家封窗公司的颜色与样式)
有业主在外买了目视无明显差异的窗户材料过来。物业直言:不行,有色差。。。。。。
变相要挟业主只有安装入住小区内的这家窗户公司。
三、
小区宣传改善性住宅、高档小区;售价在同区域是当时之最,物业管理费是同地区之最,但600户的小区地面车位上百,无法人车分流,小区绿化糟糕、服务团队肥胖、臃肿。。。。。。明显三流小区的配置,却一流小区的收费。
四
地下车位,包括白线宽度2.4米;包括白线。。。。。下车车门无法打开。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法制的健全,这些霸权主义、少数人特权的主义应该消失了。但在绵阳还如此猖獗实属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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