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正华网友您好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刘正华你本人系鼎山镇秋桂村村民,你名下有两辆(川A26SP7、川A6713R)七座商务车,落户于成都培西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区域:成都市。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岀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目前刘正华经营模式是在鼎山片区采取线上线下组织客源,每人收取150元车费定线往返于成都市(附:微信平台记录)。故该车经营人刘正华的经营行为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经营模式不符合,严重扰乱了农村班线客运市场秩序。
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汽车运价规则>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交运发[2009]275号)、《四川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和下放价格收费管理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4]1038号)、《巴中市发改委关于农村客运票价有关问题的回复》(巴发改[2013]25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鼎山至巴中46公里应收车费17元,而实际收费为20元属实。
因近几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推进乡镇建制村通客车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更好满足广大群众安全、经济、便捷的出行需求,农村班线客运实行响应式服务,服务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原则上不高于班线定价的3倍,鼎山联组实行响应式服务期间经与乘客协商三公里以内不加收费用,因此统一收取票价20元。
二、处理情况
巴州区公路运输管理局责令刘正华限期停止在鼎山片区采取线上线下组织客源,以每人收取150元车费定线往返于成都市的违规经营活动 ;责令鼎山线路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票价管理规定(农村班线客运票价及响应式服务收费标准),不得串通涨价、合谋涨价。
巴中市巴州区交通运输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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