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叫罗吉秀,现含泪向您反映我儿子遇害一事。2015年10月25日,因失联十多天,我从乌市为此专程返泸,26日早上去李吉家(泸州市江阳区茜草镇桂花苑11号2单元304号)去看他叫不开门,于是找派出所来开门发现27岁的李吉在家中已经死亡。报案后江阳区公安分局警察赶到现场进行了勘查后告诉我说,现场无打斗痕迹,发现桌上有老鼠药,口头告知我们称初步判定是服毒自杀,公安人员走后,我们清点遗物时发现几个疑点:1、屋里开着的窗子处有明显的“两个脚印”;2、放在桌上的手机话卡及内存卡被人取走,拿回家充电无任何显示,被人处理过;3、尸体头、肩处的地上呈血污色(与尸水搅在一起);4、有一张2015年7月13日苹果ipadaic手机的保修卡及使用说明书,却不见该苹果手机;放在桌上的旧手机内卡被人取走。5、有一张借条:今借到李吉20000元(还时多付5000元)借款人张涛,时间2015年7月7日。据称,张涛是吸毒人员,与李吉住宅相对的楼,李吉在追债时与张涛争吵过,李吉遇难后张涛下落不明;6、2014年罗回泸时给儿子李吉的“和田青花玉项链”,“ 吊坠青白玉福娃”均不在了;7、屋内的电脑呈开机状态(现保存无动,已经交公安局)。 我儿子是一个活鲜鲜正对生活充满希望的人,正在紧锣密鼓准备与堂哥合作开办“快餐”之时,竟然在没有任何迹象的前提下死在家中,其死亡原因公安机关对众多“疑点”不去排除,办案公安就口称是“自杀”,而且一直不按法律要求给我们出书面的相关文书,2016年3月6日我找到办案达警官谈案情,他口出牛语:你愿意到哪里告就到那里告去就是!并且在电话里吼道:我说了,就是不给你书面回复!就是不给你立案。 为此,我向江阳区分局、江阳区检察院、泸州市检察院等提出异议,希望对李吉的死亡存在众多疑点调查作出明断,然而江阳区检察院在没仔细调查的情况下,于2016年4月11日作出答复:认为李吉死亡一案,公机关不予立案理由成立,泸州市公安局也没认真调查,而根据江阳区检察院的回复为依据,终止该案的复核。 2019.8.29,江阳区检察院开了一次听证会,我在听证笔录末页的签字意见是:我认为今天的听证会至始至终公安、检察院都没有出示“无犯罪事实”发生的证据证明李吉是自杀,又没证据证明无犯罪事实发生形成完整锁链,违背了华西医院鉴定是“自杀或他杀”,根据案情定论的决定,所以我必须看到李吉自杀的依据证明。 时隔几天后,江阳区检察院一位副检察长和一位女科长面见我,她提出给我至3万元,你就不要上告了。 可至今约5年了,江阳区公安局、江阳区检察院等部门却采取相互庇护及“踢皮球”等方式推诿我,,没根据疑点作认真负责的调查,李吉非正常死亡疑点仍然是一个谜,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求领导过问督促相关部门能重视此案重新调查,给我们家属一个信服满意的答复! 罗吉秀电话:15984027531、13088174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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