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经常听到创文的城管和创文的志愿者还有一些政府同志说”骑门摊“三个字,什么骑门摊不能经营,骑门摊违法,骑门摊犯规等等,把骑门摊位置说得是非法的是别人或公家的一样,我反复琢磨,反复琢磨,不对呀!经营者的”骑门摊“是他自己的呀!或者说是他自己的经营范围之内的呀!所以我,我最不想听到“骑门摊”三个字,人家摊子是骑在人家自已的门店上的关城管什么事呀?就象城管老家的房子,叫个骑门院坝,骑门菜园,骑门鱼塘,骑门猪牛羊鸡鸭兔圈,骑门树,骑门草,骑门花等等,什么都加骑门二字,好听吗?你那都是别人的或者公家的,城管同意吗?那是人家的经营经管范围,自主经营又没有妨碍什么,管人家那么多干什么呢!是不是吃饱了撑的呢?城管一走到我店门口我叫他“骑门人”大家说好听吗?城管会觉得舒服吗?再说一个大的,就是南海是我们中国的,别国叫南海为“骑门南海”我们会同意吗?还“盾甲南海”呢(“奇门盾甲”说笑)所以那是人家本身所附有的该有的权利是人家自己的东西又关城管什么事呢?所以我一听城管说什么“骑门摊"三字就对那个城管非常反感!不知道大家对我的这种理解这样看法持什么样的观点,一时没事瞎折腾一下,麻烦大家放大胆子评论一下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