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引用事件最新消息"永州新闻网消息,记者从永州市公安局获悉,对近日网民关注的“男学生踹伤猥亵男”案,该局高度重视,已责令冷水滩分局撤销案件,立即解除对胡某某的刑事拘留,提级由市公安局重新调查。对雷某某猥亵他人的违法行为,冷水滩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行政拘留15日。" 该事件中有部分人对于男学生胡某的态度不一样,这部分人认为胡某打人不应该确实有过错(注:胡某是否打人以及雷某的伤情原因等都有待公安机关查明确实),也应当追究胡某得责任,并设想假如不追究胡某责任,那么以后类似事件,如雷某等人势必会被群起而攻之。 那么以上说法有道理,咋一想,确是如此,打人确是不对。但事实并非如此,制止违法犯罪是公安机关提倡的,以制止违法犯罪为基础的武力干涉是很有必要的。 以下是个人想法: 对于违法犯罪的人员,他们是没有规则限制的,已达到目的为终点,无所不用其极。而制止违法犯罪是我辈的责任和义务,所以用武力干涉制止违法犯罪人员是有必要,而在此过程中势必会有伤害,那么就得要点到为止,做到令犯罪分子无法再实施犯罪就可以了。 如果不能对如雷某等犯罪分子加以武力干涉制止,就会减小制止违法分子的机会,甚至无法制止违法分子,那我们选择无视吗?目视他继续犯罪吗?但武力制止势必会造成伤害呀? 其实千年以前有位老人也问过: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老人又说:应当以德报德,以直报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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