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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回应] 我用生命等待的四川省野生保护 动物致人伤残的补偿政策还能不能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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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10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用生命等待的四川省野生保护动物致人伤残的补偿政策还能不能出台???

四川省人民政府:

        我是李洪清,今年已经是68岁即将步入死亡路上、死不瞑目的垂垂老人。我和老伴陆成凤于2010年9月30日上午在地里劳作时,被国家野生保护动物—黑熊咬伤致残,目前我们夫妻二人均是二级伤残,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自从我们晓得国家及四川省有个《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四川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那时开始就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请,希望尽快出台“补偿政策”,解决我们治疗伤病、生活的极端困难。期间,我们也曾经状告四川省人民政府“行政不作为”,在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发布十多年也不能出台四川省有关保护动物致残伤人的补偿办法。2018年,四川省人民政府也曾经通过媒体向社会承诺“补偿办法”将在一年后出台。然而,我苟延残喘、含泪期盼的“补偿办法”似乎有意和我们作对,又过了两年,这个难产的“补偿办法”仍然迟迟不能出台。我的伤病经过这十年的等待,已经等不起了,近数月,我的身体急转直下,先是因:1.急性心肌梗死;2.高血压3级 极高危组;3.高血压心脏病;4.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伴急性加重;5.肺部感染;6.心律失常 室颤术后;7.肝功能不全;8.肾功能不全;9.高尿酸血症;10.荨麻疹等疾病于2020年5月24日入院治疗,6月8日出院。一个月后,我又因1.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后;2. 高血压3级 极高危组;3. 高血压心脏病;4.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伴急性加重;5.肺部感染;6.心律失常;7.慢性胃炎;8.肾功能不全而再次入院治疗。我预感我来日无多,不甘心就这样去向老祖宗报到。因此,借此机会向四川省人民政府说一句话:希望人民政府信守承诺尽快出台补偿办法或者采取其他办法满足我的临终意愿,否则我将SBMM------!
                                                                                 2020年8月10日



112957c11uw824nmckapp2.jpg 112957ib5xnv0f7u3dogjo.jpg 李1.pdf (952.88 KB, 下载次数: 3) 李2.pdf (918.64 KB, 下载次数: 2) 李3.pdf (592.85 KB, 下载次数: 2) 李4.pdf (288.23 KB, 下载次数: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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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问政雅安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汉源县林业局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 问政雅安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8月17日、19日,11月10日回复,内容见3、4、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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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14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8月14日上午已将此事转交雅安市当地

发表于 2020-8-17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李洪清”先生:
你于2020年7月12日来信反映:“李洪清、陆成凤夫妻二人于2010年9月30日在自家土地里采收豆子时被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黑熊致重伤,夫妻二人因此丧失了劳动和生活能力并于2015年被鉴定为二级伤残。现请求雅安市参照江油市处理黑熊咬人问题方式解决其夫妻二人被黑熊咬伤致残经济补偿问题”的信访件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人员认真办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条规定:“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应当采取防范措施。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补偿要求。经调查属实并确实需要补偿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截止目前,四川省尚未制定关于陆生野生动物伤害的相关补偿政策,导致我县无政策依据落实你户补偿要求。
2010年9月30日你夫妻二人被黑熊抓伤后,经四川精心司法鉴定所法医临床医学鉴定:陆成凤为肆级伤残、李洪清为叁级伤残。由于我省并未出台相关补偿政策,县人民政府非常关心你户的生产生活和医疗救助问题,协调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通过各种政策渠道解决你家中实际困难,用尽用足各种救助政策,积极为你户提供医疗救助、困难救助、医疗补偿等帮助,及时解决你户存在的医疗、生活困难。截止目前,经统计,相关部门已解决你户治疗费用20余万元、落实信访救助金4.2万元、司法救助金10万元,2011年7月起唐家镇人民政府还将你夫妻二人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据不完全统计,我县从2010年10月起先后共救助你户医药费及各类救助金共计43万余元,基本解决了你夫妻二人的生活困难问题。
你在来信中请求雅安市参照江油市的方式解决黑熊袭击致残赔偿一事,经与江油市林业局联系,获悉:江油市黑熊伤人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通过与受害者家属协商的方式,向3名遇难村民的家属分别支付一次性补偿金29万元。无具体政策及参照依据。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争取早日制定相关补偿办法。同时,我县将继续在政策范围内给予你夫妻关心和帮助。
如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及时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4222671。

       汉源县林业局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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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19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李洪清”先生:
    您好!关于您在四川省网络问政平台上“我用生命等待的四川省野生保护动物致人伤残的补偿政策还能不能出台???”的留言已收悉。收到您的留言,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进行了情况核查。针对您的疑问,现答复如下: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条规定:“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应当采取防范措施。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补偿要求。经调查属实并确实需要补偿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截止目前,四川省尚未制定关于陆生野生动物伤害的相关补偿政策,导致我县无政策依据落实你户补偿要求。
    2010年9月30日你夫妻二人被黑熊抓伤后,经四川精心司法鉴定所法医临床医学鉴定:陆成凤为肆级伤残、李洪清为叁级伤残。由于我省并未出台相关补偿政策,县人民政府非常关心你户的生产生活和医疗救助问题,协调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通过各种政策渠道解决你家中实际困难,用尽用足各种救助政策,积极为你户提供医疗救助、困难救助、医疗补偿等帮助,及时解决你户存在的医疗、生活困难。截止目前,经统计,相关部门已解决你户治疗费用20余万元、落实信访救助金4.2万元、司法救助金10万元,2011年7月起唐家镇人民政府还将你夫妻二人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据不完全统计,我县从2010年10月起先后共救助你户医药费及各类救助金共计43万余元,基本解决了你夫妻二人的生活困难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争取早日制定相关补偿办法。同时,我县将继续在政策范围内给予你夫妻关心和帮助。
    如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及时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4222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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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0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于2020年7月12日来信反映:“李洪清、陆成凤夫妻二人于2010年9月30日在自家土地里采收豆子时被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黑熊致重伤,夫妻二人因此丧失了劳动和生活能力并于2015年被鉴定为二级伤残。现请求雅安市参照江油市处理黑熊咬人问题方式解决其夫妻二人被黑熊咬伤致残经济补偿问题”的信访件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人员认真办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条规定:“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应当采取防范措施。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补偿要求。经调查属实并确实需要补偿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截止目前,四川省尚未制定关于陆生野生动物伤害的相关补偿政策,导致我县无政策依据落实你户补偿要求。
2010年9月30日你夫妻二人被黑熊抓伤后,经四川精心司法鉴定所法医临床医学鉴定:陆成凤为肆级伤残、李洪清为叁级伤残。由于我省并未出台相关补偿政策,县人民政府非常关心你户的生产生活和医疗救助问题,协调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通过各种政策渠道解决你家中实际困难,用尽用足各种救助政策,积极为你户提供医疗救助、困难救助、医疗补偿等帮助,及时解决你户存在的医疗、生活困难。截止目前,经统计,相关部门已解决你户治疗费用20余万元、落实信访救助金4.2万元、司法救助金10万元,2011年7月起唐家镇人民政府还将你夫妻二人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据不完全统计,我县从2010年10月起先后共救助你户医药费及各类救助金共计43万余元,基本解决了你夫妻二人的生活困难问题。
你在来信中请求雅安市参照江油市的方式解决黑熊袭击致残赔偿一事,经与江油市林业局联系,获悉:江油市黑熊伤人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通过与受害者家属协商的方式,向3名遇难村民的家属分别支付一次性补偿金29万元。无具体政策及参照依据。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争取早日制定相关补偿办法。同时,我县将继续在政策范围内给予你夫妻关心和帮助。
如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及时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4222671。

       汉源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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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8-11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用生命等待的《四川省野生保护动物致人伤残补偿办法》近期还能不能出台???

 楼主| 发表于 2020-8-19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李洪清是在这里呼吁四川省政府尽快依法出台 “ 野生保护动物致人伤残的补偿办法” ,又不是 请当地政府部门来答复给我算救助账。就是算账   也不是时候。四川省政府是有法定义务出台“补偿办法”,何况,李洪清已经为此等待了十年,未必还要等十年???汉源县政府没有资格答复我,我需要四川省政府的答复。2018年11月30日《成都商报》刊登称:《四川省野生保护动物致人伤残补偿办法》已经发出征求意见稿,近一年就要出台-------。然而,迄今为止,都快两年了,还是没有出台,我的身体已经再等不下去了。在此,呼吁一下不行吗???

 楼主| 发表于 2020-8-22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四川省人民政府还是要以群众利益为重,说出去的话就要兑现。我以生命的代价静待补偿办法出台!!!
                    
            
        

 楼主| 发表于 2020-9-5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满怀希望等待四川省政府承诺的答复!!!

 楼主| 发表于 2020-9-24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野生保护动物致人伤残补偿办法》你咋发这么难产哟

 楼主| 发表于 2020-10-8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又快一年过去了,《补偿办法》呢?未必我还要等待、无休止的等待???

 楼主| 发表于 2020-10-16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事关民生的“补偿办法”就这么难产???

 楼主| 发表于 2020-11-6 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等待四川省人民政府的“补偿办法”何时才能出台哟-------

 楼主| 发表于 2020-11-14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千呼万唤的“补偿办法”哟,你还要等几百年才出台???

 楼主| 发表于 2020-11-16 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野生保护动物致人损害补偿办法》,我还需要等待好久才能拥抱你???

发表于 2020-11-19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李洪清”先生:
你于2020年7月12日来信反映:“李洪清、陆成凤夫妻二人于2010年9月30日在自家土地里采收豆子时被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黑熊致重伤,夫妻二人因此丧失了劳动和生活能力并于2015年被鉴定为二级伤残。现请求雅安市参照江油市处理黑熊咬人问题方式解决其夫妻二人被黑熊咬伤致残经济补偿问题”的信访件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人员认真办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条规定:“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应当采取防范措施。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补偿要求。经调查属实并确实需要补偿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截止目前,四川省尚未制定关于陆生野生动物伤害的相关补偿政策,导致我县无政策依据落实你户补偿要求。
2010年9月30日你夫妻二人被黑熊抓伤后,经四川精心司法鉴定所法医临床医学鉴定:陆成凤为肆级伤残、李洪清为叁级伤残。由于我省并未出台相关补偿政策,县人民政府非常关心你户的生产生活和医疗救助问题,协调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通过各种政策渠道解决你家中实际困难,用尽用足各种救助政策,积极为你户提供医疗救助、困难救助、医疗补偿等帮助,及时解决你户存在的医疗、生活困难。截止目前,经统计,相关部门已解决你户治疗费用20余万元、落实信访救助金4.2万元、司法救助金10万元,2011年7月起唐家镇人民政府还将你夫妻二人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据不完全统计,我县从2010年10月起先后共救助你户医药费及各类救助金共计43万余元,基本解决了你夫妻二人的生活困难问题。
你在来信中请求雅安市参照江油市的方式解决黑熊袭击致残赔偿一事,经与江油市林业局联系,获悉:江油市黑熊伤人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通过与受害者家属协商的方式,向3名遇难村民的家属分别支付一次性补偿金29万元。无具体政策及参照依据。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争取早日制定相关补偿办法。同时,我县将继续在政策范围内给予你夫妻关心和帮助。
如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及时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4222671。

       汉源县林业局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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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2-1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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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xz2017
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15976957-1-1.html
来源:麻辣社区  - 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李洪清是在这里呼吁四川省政府尽快依法出台 “ 野生保护动物致人伤残的补偿办法” ,又不是 请当地政府部门来答复给我算救助账。就是算账   也不是时候。四川省政府是有法定义务出台“补偿办法”,何况,李洪清已经为此等待了十年,未必还要等十年???汉源县政府没有资格答复我,我需要四川省政府的答复。2018年11月30日《成都商报》刊登称:《四川省野生保护动物致人伤残补偿办法》已经发出征求意见稿,近一年就要出台-------。然而,迄今为止,都快两年了,还是没有出台,我的身体已经再等不下去了。在此,呼吁一下不行吗???

 楼主| 发表于 2020-12-22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野生保护动物致人伤残的补偿政策还能不能出台???

 楼主| 发表于 2020-12-23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用生命等待的“四川省野生保护动物致人伤残的补偿政策”还能不能出台???

 楼主| 发表于 2021-1-3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将继续续命等待四川省政府的补偿政策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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