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将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作为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重要内容,单列一条作出部署。从制度建设层面对反腐败作出顶层设计和部署要求,对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目前我市如火如荼开展“4+2”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的开展,聚焦工程招投标领域、征地拆迁领域、国有企业领域、建筑企业资质审批、医疗卫生领域、人防工程监管等重点领域,大规模集中整治招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评标专家素质不高、评标不公,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投标;在建筑企业资质审批、企业业绩和人员资格核查监管中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医用“大处方、泛耗材”,提成、吃“回扣”、收“红包”,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以及在人防工程审批、人防工程和设施招标采购、建设、平战开发利用等方面存在的违纪违法突出问题。各领域开展全面自查自纠,主动说清问题,主动上缴违纪所得,目前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善于运用专项治理工作,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要多收集、填报、持续动员主动说清问题,持续到行业主管部门联系工作,深入一线现场督促检查。在严厉惩治、形成震慑的同时,扎牢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性教育、提高思想觉悟,扩大监督覆盖面,增强监督有效性,有利于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向纪检监察组织主动说清问题的,依规依纪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和免予处理;对限期内未主动说清问题,以及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避重就轻、欺骗组织的,一经查实,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纪检监察机关应该不打折扣的落实,说严惩绝不轻拿轻放,要将高压整治的决心显示出来,挖出重点行业领域的腐败毒瘤,将问题查摆出来,严处一批人,震慑所有公职人员,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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