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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执法人员也应该为“布衣之怒"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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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4 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布衣之怒”究竟谁该为结果买单---是犯罪分子?还是执法人员?   
      前不久贵州的公交车司机以“布衣之怒”,带着20条无辜的生命走向了极端。我本人虽不认同该司机的做法,但是我却能理解他的那份深深的无奈。我看到很多网友说他引起的社会舆论和关注无非是想让当局严惩责任人。而该案的处理结果并未对大众公开,是否严惩我们并不知道。只是这20条无辜的生命终究是没了,这背后更是有多少无辜的家庭,不追究这案件背后的责任人,就意味着我们不必为自己的不负责任和不考虑后果的行为负责。如果构成犯罪,我们也不承担责任。如果我们的犯罪成本一直这么低,那么犯罪分子将会更加猖獗,善良的百姓将更加的无奈。我一直想不通为什么会造成这个天大的悲剧?直到今日终于在法院的启发下,让我有了更多无奈的感慨。这还要从我本人的案子说起,本人黄敏,经过7年多艰难的维权路,数次起诉、上诉、上访等,穷尽一切办法,艰难维权。只因为7年前,本人牵涉一起民间借贷案,案情并不复杂,但无奈被告方周琴、谭秀英、李万光等人阴险奸诈,采用迁户口、合谋、虚假诉讼等方式来参与我的债权分配。而这其中还有个别伤天害理的无良法官参与,让本该结案的官司掀起一层又一层的波浪:上诉、申诉、信访、再审、再次的一审、二审,无法终结。为此,我八方收集证据,了解事实真相,不停举报,今年七月十日,这个官司画上一个句号----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下达(2020)川2002司惩2号决定书,该法院也认定被告方周琴、谭秀英、李万光等人属于虚假诉讼!
      我以为正义只是迟到了,没有缺席。但看到法院的决定书以后,我傻眼了。只因前后牵涉7年的案子,被告方为了规避执行到资阳市雁江区法院和内江市资中县人民法院来回起诉,在耗费我无数时间,精力,金钱的同时还浪费了很多宝贵的司法资源,把我逼成被维稳对象。
     本案涉及金额近100万元,在办案过程中还有法官也因此受到了处罚。在我们常人眼里这一切都源于被告方最初的虚假诉讼,造成了各方巨大损失,但法院给出的结果是每人罚款3000元。对于这样的结果,我们究竟该高兴还是悲哀?高兴的是法院终于面对事实作出处理,悲哀的是我们中国的犯罪成本这么低!难怪会出现“布衣之怒”。至此,我终于想通了问题的关键点。
      主席在努力的为大家打造一个和谐中国,还大家一片清明的天,但这些宵小之徒却如此猖獗,究竟是谁在纵容?是那些执法者!请你们记住你们的使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否则你们的存在就会成为一个滑稽的笑话!会成为历史的罪人!
                                                                                                                               黄敏
                                                                                                                              202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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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8-4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认为:以上案件中的虚假诉讼者的确是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处以3000罚款的犯罪成本的确是很低。另外:故意制造冤假错案的再审法官王颖和原审何泽光也应该为自己办案徇私舞弊、指鹿为马、不负责任买点单。不应该毫发无损逍遥法外!
 楼主| 发表于 2020-8-4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案中的虚假诉讼者若不是我(黄敏)拼命维权,拿到他们的虚假诉讼铁证到处举报,犯罪分子李万光和其妻(谭秀英)就借用法律的武器(资阳雁江区人民法院的(2013)雁江民初字第1626号民事调解书),到资中法院抢劫标的款已经成功了。他们一旦成功,就可以不劳而获到资中法院高高兴兴、轻轻松松地分得100余万元现金,如果失败,他们也不会为自己的不法行为承担任何不利后果。他们在雁江法院的法庭上嚣张跋扈,随意说谎,任意践踏法律的尊严,成功制造冤假错案。今年5月12日若不是周琴、谭秀英、李万光及他们的代理人在资中法院的法庭上一再挑战我做人的底线,我不会再坚持举报了,维权快8年了,我身心已经是疲惫不堪,的确是太累了,我若不坚持恐怕法院至今也不会让他们承担任何不利后果。一句话:如果犯罪分子不付犯罪成本或者此成本低得不足挂齿,他们就敢不计后果,以身试法!

发表于 2020-8-5 08: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资阳市雁江区区人民法院下达的(2020)川2002司惩2号决定书证明邪不压正,历经7年多艰苦卓绝的抗战,终于又取得了胜利。看到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得以认定,虽然法院对其罚款不多,只是每人3000元,但也彰显了法律的威严,违法必被究!所以我还是很高兴,哈,哈哈 I

发表于 2020-8-5 08: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资阳雁江区人民法院其中的工作人员王颖最离谱,(2017)川2002民再字第5号判决就是法律的耻辱,一个敢告,一个敢判,原告告此4个诉求,王颖判彼4个诉求,再审的新证据是2个人签字的收条,她敢于按1个人签字来审,致案情全部错乱,能有公正吗?

发表于 2020-8-5 09:0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王颖判案,证据诉求都是工具,没有关系就注定是冤假错案,原告一错再错,骗完判决又少执行,王颖敢判这只是民事纠纷,权力太大了。

发表于 2020-8-5 09: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公正,法官作起,法院工作人员公然给弱势群体灭顶之灾,浪费了再审的国家资源。

 楼主| 发表于 2020-8-6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人在做,天在看。
 楼主| 发表于 2020-8-6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人民法院的(2016)川1025民初2071号判决书的确是错误的,现在已经被该院依法撤销,并启动了再审程序,已于2020年6月12日上午90;00在资中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但“老赖”周琴、李万光(资阳血站职工)与其妻原名周秀芳现名谭秀英(资中县发轮镇人,其父亲是该镇粮站职工)的代理人出庭,居然用过去的已经没有地方生根的无效法律文书来推翻如今的生效判决书,在法庭是趾高气扬,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多次指责法官,甩锅给法院,嫁祸资中法院执行局,还恶意中伤我,他是一个真正的法盲!请求大家弘扬正能量,共同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诚信,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20-8-6 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来”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发表于 2020-8-6 19: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每天都有一个习惯就是每天闲下的时候喜欢看一看国际,或是国内消息(当然可能有些国际消息可能是被屏蔽了的,就好比我们国内有什么牵扯到国家政府脸面的民事,民非问题一样被屏蔽或者拉黑),近段时间以来,每天的国际社会是与我国要么箭拔怒张,要么是你死我话的,而且编后语还美其名曰我国是多么多么的豪志壮情,军备如何如何强大,不与其他国家一般见识,我想说的就是,本来国内的贪腐问题,民生问题都还没解决好,安顿好,怎么去和人家比,去和人家打嘛
 楼主| 发表于 2020-8-7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给雁江法院点赞,谢谢他们惩罚犯罪分子1
 楼主| 发表于 2020-8-7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虚假诉讼这必遭到天谴,整人害人的人不会有好下场。
发表于 2020-8-8 22:0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犯罪成本太低,才是犯罪不断的根本

发表于 2020-8-9 20: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人如果为了钱就坏了良心,算来算去最后一定会招来报应的。

 楼主| 发表于 2020-8-10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广大网友得关注,谢谢!

发表于 2020-8-12 11: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8-25 09:1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9-4 22: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来看看,希望犯罪分子尽快受到法律制裁!

 楼主| 发表于 2020-12-1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维权实在是难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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