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衣之怒”究竟谁该为结果买单---是犯罪分子?还是执法人员?
前不久贵州的公交车司机以“布衣之怒”,带着20条无辜的生命走向了极端。我本人虽不认同该司机的做法,但是我却能理解他的那份深深的无奈。我看到很多网友说他引起的社会舆论和关注无非是想让当局严惩责任人。而该案的处理结果并未对大众公开,是否严惩我们并不知道。只是这20条无辜的生命终究是没了,这背后更是有多少无辜的家庭,不追究这案件背后的责任人,就意味着我们不必为自己的不负责任和不考虑后果的行为负责。如果构成犯罪,我们也不承担责任。如果我们的犯罪成本一直这么低,那么犯罪分子将会更加猖獗,善良的百姓将更加的无奈。我一直想不通为什么会造成这个天大的悲剧?直到今日终于在法院的启发下,让我有了更多无奈的感慨。这还要从我本人的案子说起,本人黄敏,经过7年多艰难的维权路,数次起诉、上诉、上访等,穷尽一切办法,艰难维权。只因为7年前,本人牵涉一起民间借贷案,案情并不复杂,但无奈被告方周琴、谭秀英、李万光等人阴险奸诈,采用迁户口、合谋、虚假诉讼等方式来参与我的债权分配。而这其中还有个别伤天害理的无良法官参与,让本该结案的官司掀起一层又一层的波浪:上诉、申诉、信访、再审、再次的一审、二审,无法终结。为此,我八方收集证据,了解事实真相,不停举报,今年七月十日,这个官司画上一个句号----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下达(2020)川2002司惩2号决定书,该法院也认定被告方周琴、谭秀英、李万光等人属于虚假诉讼!
我以为正义只是迟到了,没有缺席。但看到法院的决定书以后,我傻眼了。只因前后牵涉7年的案子,被告方为了规避执行到资阳市雁江区法院和内江市资中县人民法院来回起诉,在耗费我无数时间,精力,金钱的同时还浪费了很多宝贵的司法资源,把我逼成被维稳对象。
本案涉及金额近100万元,在办案过程中还有法官也因此受到了处罚。在我们常人眼里这一切都源于被告方最初的虚假诉讼,造成了各方巨大损失,但法院给出的结果是每人罚款3000元。对于这样的结果,我们究竟该高兴还是悲哀?高兴的是法院终于面对事实作出处理,悲哀的是我们中国的犯罪成本这么低!难怪会出现“布衣之怒”。至此,我终于想通了问题的关键点。
主席在努力的为大家打造一个和谐中国,还大家一片清明的天,但这些宵小之徒却如此猖獗,究竟是谁在纵容?是那些执法者!请你们记住你们的使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否则你们的存在就会成为一个滑稽的笑话!会成为历史的罪人!
黄敏
202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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