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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有关劳动合同法的秘密的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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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22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补充说明
   乡下人刚刚写了一篇《
有关劳动合同法的秘密》(详见附录),有网友马上就提问了,一会签合同,一会不签合同,把人搞晕了。
  因为其中引用了一些法律条文,用括号()注明,很多人看不懂,很正常,
在此,乡下人用大白话说一下。
  劳动合同法说,老板与员工一年不签合同,就视为自动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长期合同,只要单位不垮,员工不死,就终身有效。
《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员工不干了,头一年老板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就是一年当两年。
  (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觉得这是一个漏洞,万一有人故意不签合同,以后找老板的麻烦,就做了补充说明——如果老板书面喊员工签合同,员工不签合同,那么就没有只要单位不垮,员工不死,就终身有效的说法,也没有支付双倍工资的说法。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应结清工资。

  
附录——有关劳动合同法的秘密
   2020年7月21日下午,乡下人散步的时候遇到一个人咨询劳动合同的问题,乡下人给他讲了一个鲜为人知的秘密。
   劳动合同法出台后,乡下人纠正了《成都市劳动合同范本》存在的x个问题,这件事全国人民都知道,因为《成都商报》进行了连续报道,央视也报道了这件事,在此不需多说。
  此后,乡下人每天都要接到全国各地数不清的电话咨询,最主要的问题有一个就是老板不给劳动者签合同怎么办?
  乡下人对此的回答是——老板要签合同怎么办,就是如何规避签合同。
  有一次,在一个规模不小的场合乡下人提出了同样的问题——
老板要签合同怎么办,如何规避老板与员工签合同。
   因为此前专家告诉乡下人说《成都市劳动合同范本》是经过成都市、四川省两级专家学者多次讨论通过的,是报国家人社部备案的,是无可挑剔的,结果被乡下人挑出了一堆问题。
   在场的专家领导一脸茫然,劳动者担心老板不签合同,你喊大家规避签合同,搞不懂了。不知道乡下人葫芦里面卖的什么药,也不好意思贸然提问。
  后来,乡下人给大家解读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听完乡下人的解读,在场的一个五零后专家目瞪口呆地说《劳动合同法》居然有这样大一个漏洞被你发现了,必须马上报告。
   几个月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经2008年9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由国务院于2008年9月18日发布并实施。终于把这个漏洞堵上了。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应结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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