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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内江如此工商、如此法院,谁敢去你那里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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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美好时代,我们每一个人确生活得如此小心翼翼。正义的人、被骗的人、被冤的人只能坐在家里唉声叹气,但坏人确在台上唱着好戏。

                              这就是内江的特色!!!

张建华:一个回四川省内江市投资被骗者的亲历 。

亲历如下:

四川省内江市工商局、东兴区人民法院、四川华西绿舍精城建材有限公司、等相关人员协助被执行人张永发非法转移、抽逃、变卖、隐藏法院查封、冻结的财产。

下图是法院裁定:

下图是法院给工商局的协助执行:

     张建华2018至2020年5月期间,实名举报法院二十几名法官以及涉案的其他相关人员,网上实名发布举报材料六十多篇,通过邮政快递发出一千多封实名举报信。

     有趣的是,东兴区纪委的处理结果有点“调皮任性”口头回复张建华说:区纪委以对部分被举报人进行了处理,“我们内部处理”不方便告诉你。这样回复就让人弄不明白了。

   中国宪法在序言中开宗明义的写着: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所有政治、经济活动的出发点。
     不知道内江市东兴区纪委那来的特权,用“内部处理不方便告知”来替代党纪国法,如果东兴区纪委还是人民的机构,那么作出这个内部处理的人极有可能就是保护伞之一。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是实名举报人、我的知情权在那里?

    张建华与张永发案涉及最大的官员只是正科级干部,就是这样的地方领导,却能把手里的权力运用的淋漓尽致,把底层的人民玩得风生水起,别小看这些科级干部,在中国的基层社会,“父母官”那就是老百姓的天,他们可以呼风唤雨,欺上瞒下,遮天蔽日。

以下是张建华投资被骗的时间节点:

    2012年3月,广东省佛山市民营企业家张建华、回家乡内江市投资兴业,结果被骗血本无归,详见看看新闻和上游新闻采访张建华的详细新闻报道《刑警队长被查:涉入干股介绍高利贷“围猎”商人》,中国经济网、网易新闻、今日头条、新浪网等多家新闻媒体均有大量转发报道。

    2016年5月,由于张建华投资快三年项目还没有完全建成,更不用说盈利之事,事实与当时刑警大队长赵忠奎和张永发所说完全不同,张建华要求退出合作并退回投资,多次催要无果。
下图是调取的合作项目真实办理时间:

    2016年5月19日,张建华向法院提起诉讼,为了防止被告张永发财产转移变卖财产,张建华同时进行了财产保全冻结。

    2016年6月7日,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做出(2016)川1011民初119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对被告张永发所有的819万元财产予以查封或冻结,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经多方调查核实,实际冻结只有80万元)。

下图是调取工商局冻结80万元的证据:

东兴区人民法院同时向东兴区工商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请协助执下列事项:请将内江市精城建筑物拆除有限公司被告张永发名下的股权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从2016年6月7日-2019年6月6日),2016年6月7日下午16:29分此裁定送达到内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兴区分局,至此该法院判决裁定已经生效。

下图是法院送达工商局的生效时间回证:

以下是合谋实施犯罪经过:

     2018年2月5日,张永发非法处置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 张永发在明知公司股权被冻结的情况下,张永发向内江市工商局提出变更申请,值得一提的是,四川华西绿舍精城建材有限公司作为国企,如此重大的合作公司股权转让变卖,作为控股方的四川华西绿舍精城公司、最基本的审查都没有审理(转让公司是否涉及诉讼?是否涉及冻结?),公然协助被执行人张永发转移、变卖法院冻结资产。
    更加有意思的是,被执行人张永发将冻结的(内江市精城建筑物拆除有限公司)股权以1225万元的价格、用虚假股权交易的方式、变卖给自己注册并完全控制的另一家公司(四川紫泉建材有限公司)。

下图是内江市工商局备案中的证据:

    2018年2月8日,法院冻结的《内江市精城建筑物拆除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变卖给(四川紫泉建材有限公司),这个股权变更并没有(内江市精城建筑物拆除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也没有股东赵俊和朱婷婷签字文书,该交易由不是(内江市精城建筑物拆除有限公司)股东签字,而是张永发大哥张永鑫签字确认。难道工商变更不看公司股东会决议?难道工商变更不查变更公司是否涉法涉诉?但是,在被执行人张永发手续明显不齐备的情况下,内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全不负责任的出据《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川工商内)登记内变核字(2018)第289号,至此被冻结的《内江市精城建筑物拆除有限公司》成为空壳公司。

下图是法院冻结期间张永发转移变卖股份证据

    2019年11月6日,被执行人张永发为彻底转移隐藏法院冻结资产,张永发又将公司恶意转让其亲妹张扬(值得一提的是:转让前是公司性质是投资控股公司、转让其妹后是独资公司),公司地址同时也变更为: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双才镇石堰街12号。

    综上所述,被执行人张永发、以及协助张永发转移法院冻结资产人员,涉嫌以下刑事犯罪条款:相关人员涉嫌犯罪《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张永发涉嫌犯罪《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为维护张建华的合法权益、维护内江地区的政治生态、维护内江地区的营商环境、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让内江的扫黑除恶落到实处,恳请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依法查处,给内江市营造一个良好社会环境、招商引资环境,让我美丽家乡内江市走向真正繁荣富强。

                                       张建华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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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7-18 22: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别看这些正科级小领导,却能把手里的权力运用的淋漓尽致,把底层的人民玩得风生水起,在中国的基层社会,“父母官”那就是老百姓的天,他们可以呼风唤雨,欺上瞒下,遮天蔽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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