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出版违约怎么处理 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违约责任主要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继续履行,即要求对方当事人完成未完成的合同义务,例如,出版社不按照实际印数情况支付全部稿酬,作者可以要求出版社支付剩余稿酬; 采取补救措施,例如,图书质量不过关,差错较少的可以要求出版社印发勘误表,差错率超过国家标准万分之一的可以要求出版社销毁库存图书并重印;北京律师https://www.lawtime.cn/beijing 赔偿损失,一般在合同义务无法继续履行,损失无法补救的情况下,要求对方采用金钱的方式进行赔偿,以弥补对方违约带来的损失。 支付违约金,指当有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时,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著作权法》 第31条 著作权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交付作品。图书出版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出版质量、期限出版图书。 第33条 图书出版者经作者许可,可以对作品修改、删节。 《合同法》 第107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更多法律知识想要阅读,或者想寻求法律方面的帮助的,欢迎您可以访问北京律师https://www.lawtime.cn/beijing北京律师咨询,希望可以帮助得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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