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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副镇长李知青同志办事能力低下、工作作风漂浮(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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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副镇长李知青同志办事能力低下、工作作风漂浮(续2)

信件主题:优亲厚友、徇私舞弊
信件编号20200321006      信件状态:办结
写 信 人:吕维华          写信时间2020-3-21 12:29:57
尊敬的邹市长你好!
    我是五四村2组村民吕维华510802196410242218、谢禄华510802196510132200夫妇,共同居住生活家庭成员有父亲吕乾元,儿子吕伟510802199301112610,孙子吕梦妍、吕梦熙。由于2013年政府修建广陕、广巴高速公路将吕维华、谢禄华夫妇居住多年的房屋拆迁,导致吕维华夫妇及上述家庭成员长期无房居住,一大家人只能投靠寄宿在其女儿吕娟娟510802198712112629修建的自住房一楼里(吕娟娟2010年2月1日分户,2012年修建的该房屋,没有享受国家的任何补助和款项),情况非常特殊。
    政府征地拆迁时就对我们这些拆迁户承诺,会及时解决我们这些拆迁户的居住问题,可是,吕维华、谢禄华夫妇这些年来多次向村镇反映该情况,并提出宅基地申请,镇、村均以各种理由至今未批准吕维华、谢禄华夫妇的合法建房申请。
    现在终于等到政府在五四村原小学位置统一安置解决2013年政府修建广陕、广巴高速公路项目拆迁后无房居住村民的在基地问题,可是,很多不符合条件的农户却在第一批“安置人员”中“优先”解决了。而我们这些家庭人员多、家庭情况更为困难的拆迁户却至今没有解决,村上干部还说让我们保持沉默,这是何故?请问上级领导,为什么在第一批选宅基地安置的人员名单中没有优先解决我们这些困难户的宅基地问题,很多条件不如我们的户却“优亲厚友、徇私舞弊”的“优先”解决了?
    吕维华及全家人再次向上级领导反映该情况,请上级领导充分考虑我家的实际情况,及时解决我家的居住困难,不要让事态扩大化,不要激化矛盾!
                                2020年3月21日

回复内容:请利州区政府阅处。
书记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0-3-23 10:06:39
吕维华:
您好!来信已收悉。
    经核实,2009年11月,您以房屋因2008年汶川地震受损为由,按家庭成员吕维华、吕乾元、吕伟、吕娟娟、谢禄华5人申请宅基地150平方米建房。您对震损旧房维修加固后居住,其女吕娟娟婚后2012年建成新房,未拆旧。2013年广陕广巴高速公路连接线项目建设,拆迁吕维华户旧房,现有新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您户已按5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拆迁后,以吕维华、谢禄华名义再申请宅基地,按照法律规定可不予批准。按照《广陕广巴高速公路连接线建设项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经过资格审查、情况调查、公开公示等程序进行划拨宅基地自建安置,拟安置户查明符合条件后方予以安置。因部分待安置户存在异议,故分批进行摇号划地,安置情况及监督方式在村内多处张贴,及时公开并接受监督,非优亲厚友、徇私舞弊、故意优先等。吕维华、吕乾元、吕伟、吕娟娟、谢禄华5人在五四村二组现建有房屋,划地诉求超出广陕广巴高速公路连接线建设项目安置政策。您户因多子女及新增人口,家庭人口较多,住房紧张问题客观存在。您可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规定,按程序申请解决住房紧张问题。
                                    谢谢来信!
利州区政府   2020-4-3 11: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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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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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10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亲爱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大石镇的关心关注。您反映的情况正在调查核实中,已将有关情况反馈给相关部门协调处理。再次对您表示感谢,祝您及家人阖家幸福、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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