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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居然有这么霸道的玻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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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9 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公民张秀春,因为太大意,又遭遇到事情了,我在罗江区纹江东路68号跃发小区买了一套二手房,因为这栋六层楼的房子的三楼的房屋窗外有平台,我去看房子的时候,房主说他家有俩孩子,怕孩子去平台玩耍跌落,窗户都有防护栏加锁(他们去平台上种菜就开锁翻越防护栏)。我是六十岁的人了,无法翻越窗户防护栏去看平台的具体情况,这套房子客厅右边的卧室外墙向内缩的,我在客厅的窗口看不到这间卧室的窗外,这间卧室很窄,刚够床宽,床是靠拢窗户的,我去看房时,他家女儿在床上坐着,窗帘是拉上的,我就没有站到床上去把窗帘拉开看外面。我根本想不到这间卧室的窗户,被邻居关到了邻居搭建的玻璃房里。我给了首付款后才发现这个问题,打开窗户就是邻居家的玻璃房,窗下全是邻居放的杂物,一点通风都没有。我要求退房,房屋中介说按照合同,我要付房屋实际成交价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不然会被告上法庭……。我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心想,在法治社会里,这个邻居范某搭建的玻璃房,肯定是违建,我没有能力遭受退房带来的经济损失。我已经分别向罗江区万安镇翰林社区城管执法局国国士局反应了这个问题。相信相关部门会履行职责处理这个问题的。也相信这个人称范总的范某会通情达理,会拆除这个侵犯相邻的房屋的通风权利的玻璃房!
     下图1  是邻居范某的玻璃房。图2  是我买的房子的这间卧室。图3  范某在我这间卧室的窗口搭建的玻璃房里安放的洗衣机等杂物,范某在他的房子的墙上生生挖了个洞安了道门通往玻璃房,在玻璃房里刷牙洗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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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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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7-9 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已经分别向罗江区万安镇翰林社区,城管执法局,国士局反应了这个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20-7-9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听信了卖房人说的能把客厅的窗户改成一道门使用那个平台,他对我说是因为他家有小孩怕出事才没去改门的,我听信了他说的开发商亲口给他承诺可以改门。后来有朋友给我提示,我找到开发商,开发商说要买平台才能改门,出现改门使用平台有争议,我就要求退房(那时我还不知道玻璃房的事,因为我交了首付后,卖房人总是声称出了远门不在家,在补尾款前我就一直没有办法去验房),卖房人为了不让我退房,就出钱向开发商买了平台的使用权,保证了改门使用平台。后来才发现了玻璃房的事......

 楼主| 发表于 2020-7-11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前天(7月9日)社区领导和城管来到现场目睹了事件的真实。因为范总范厂长范老板的家人说:“对面楼把你也挡了,你去喊人拆了啊”。我最见不得无理说横话的人,所以就争吵了。昨天(7月10日)城管和开发商来协商(这事本来就与开发商无关),他们说不拆玻璃房,只在玻璃房内把我家窗户的通风面积隔出来,而且要我自己去隔,岂有此理啊?……范总有钱势,不拆那侵犯相邻家的房间的通风权利的违建玻璃房?他家的热水器排烟管煤气烟味很大,那违建玻璃房不通风,我的家人晚上在那间卧室睡觉,出了事谁来负责?

 楼主| 发表于 2020-7-13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原来的这家房主外出打工的时候被邻居搭的玻璃房侵了权,这家房主怕事就把房子卖了,那些买房的就像我一样大意,没有注意到这个玻璃房的情况,就一家瞒一家的转手到我已经是第五家了,我是不说谎话的人,所以不会去瞒下一家。希望执法局履行职责,依法责令拆除违建。受害群众张秀春及家人感谢您们的恩德!

 楼主| 发表于 2020-7-13 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塔水张秀春 发表于 2020-7-9 07:53
我已经分别向罗江区万安镇翰林社区,城管执法局,国士局反应了这个问题。

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手段,严明法纪。

 楼主| 发表于 2020-7-14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是7月14日,上午十点,城管局黄队长和建设局领导来到了现场,查看了范厂长家违建的玻璃房。黄队长说因给违建方打电话,违建方不在家,所以整改违建玻璃房的通知一直没有下发给违建方。其实违建方天天都在家,城管说违建方早上出去时他们没有上班、回来时他们已经下班,所以通知很难发给违建方。请问执法局这个情况什么时候才能解决问题呢?

 楼主| 发表于 2020-7-23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罗江城管执法局和相关部门,对范某搭建的玻璃房侵犯邻居住房通风权利进行了调解!范某已经把玻璃房整改了。

 楼主| 发表于 2020-7-29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跃发小区霸道的玻璃房后续:
      我是跃发小区的业主张秀春,因为我的一间卧室的通风窗户被邻居范某关到了他家搭建的玻璃房里,经过罗江区城管执法局和相关部门的调解,范某把搭建的玻璃房进行了整改,拆了一块玻璃,把玻璃房内做了道隔墙。隔墙下有个排水洞口方便雨天排水,今天下大雨,雨水从范某拆的那块玻璃进入了隔墙里,范某确把墙下的排水洞口堵了,使隔墙里积满了水,我担心积水侵入我家卧室的窗户墙里,会侵坏室内墙体和木地板,我说把范某堵住的排水口戳开,范某居然张开骂特别脏的话……。”
      我打电话了报警,警察很快冒雨来到了现场,备了案。 如果我出了事情,定与范某范厂长有关……
     我也打了市长热线……




 楼主| 发表于 2020-10-15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我的配图去哪了?

 楼主| 发表于 2020-10-15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塔水张秀春 发表于 2020-10-15 09:09
小编!我的配图去哪了?

昨天上午,罗江电视台新闻部的记者前来采访,对现场进行了录像。记者原定今天跟城管再来现场采访,
改为明天和城管一道来现场……希望电视台能够作新闻实事报道。

 楼主| 发表于 2020-10-16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居然不显示图片!我的配图呢?

 楼主| 发表于 2020-10-18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地界相邻权:指相邻两方的土地相邻,一方不得影响另一方的正常使用。生活中“相邻权”受到侵害时,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当事人可以请求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对争议进行调解。同时,对争议的情况,提请有关主管部门(比如国土、建设、城管部门)给予协助,在有效制止违法行为的前提下争取调解处理。

 楼主| 发表于 2020-10-19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塔水张秀春 发表于 2020-7-9 07:53
我已经分别向罗江区万安镇翰林社区,城管执法局,国士局反应了这个问题。

这事解决的越早越好,事惰越拖越大........

 楼主| 发表于 2020-10-20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塔水张秀春 发表于 2020-10-15 09:10
昨天上午,罗江电视台新闻部的记者前来采访,对现场进行了录像。记者原定今天跟城管再来现场采访,
改为 ...

通风采光权:指的是建设和使用房屋时,不得影响相邻一方通风和采光。

 楼主| 发表于 2020-10-21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相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受到一定限制的权利。相邻权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

 楼主| 发表于 2020-10-23 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范某在住房外越界搭建玻璃房的问题,为什么迟迟得不到解决?半个月前,范某同意拆除玻璃房,但不拆除越界搭玻璃的墙,他说搭玻璃房的墙是开发商修的(口说无凭),执法局说要查跃发楼的建筑档案,说如果档案里的建筑图上有搭玻璃房的墙,那就只拆玻璃房不拆搭玻璃房的墙……看看建筑图上有没有搭玻璃房的墙?请求执法局尽快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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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0-23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塔水张秀春 发表于 2020-7-9 07:53
我已经分别向罗江区万安镇翰林社区,城管执法局,国士局反应了这个问题。

摘:  以网络问政平台为代表的网上群众路线,日趋成为强化党群关系的主要渠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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