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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回应] 第一代土地管理员的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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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8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网友:
一、前(93)届县政府在没有地、市级及以上政府指明要把土地管理员全部清退文件的前提下,把我们这120名在我县初始组建土地管理局、县政府行文从县农业局调配到土地管理局,并依法委派、持证在岗、更要依法安排入编进“乡、镇政府机关人员编制序列”的第一代土地管理员、工作老手全部清洗“出局”,另外安插238名有背景的新手代替我们上岗,并纳入了编制。这不仅是对我们的政治迫害,更是全国国土系统有史以来,唯一的一件人事腐败案!
二、当今市政府对我们长达七年多的维权投诉至今不但不给我们一个法理性的答复,却在今年四月由市人社局出面,仍把我们按“乡镇临聘人员”解决困难补助对待!市政府的这种作法,是典型的慢作为、乱作为!我们对此是异常的愤怒:市政府领导们心中还有法律、公理、良心吗?
三、我们强烈要求:
1、市政府必须依法、依理、凭良心还给我们一个公道!
2、市政府至少应该站在“纠错”的立场上,就解决我们的社保、医保及经济补偿事项,拿出具体实施方案!因为在1992年第一届县国土局在经县政府同意后,是给我们解决了养老保险事宜的。(但前93届县政府没收了这120万养老基金)
四、我们坚信:在简阳辖区内,我们第一代土地管理员决不应该是在大白天都要打开电筒,借光前行;党关爱人民(尤其是关爱老年人)的阳光,一定会照亮我们现在栖隅的阴暗角落!!!

再次奉送市政府领导们一句至理名言:上如水,厚德載物!

切盼各媒体、网站为我们这批老人伸张正义!

四川省简阳市第一代土地管理员代表

袁万松、宋世宣
何永权、鄢邦俊


附:有关乡镇土地管理人员的法规及政策文件摘录

1、中共中央、国务院(1986)7号[秘密]。第四:“乡、镇一级,可由县人民政府委派土地管理人员”。

2、国家劳动人事部、国家土地管理局(1987)国土(监)字16号:“乡、镇土地管理人员在各级落实乡镇编制中一并安排,不

一定再增编增人”。

3、川委办(1988)第9号《四川省编制委员关于区、乡、镇党政机关人员编制使用范围意见》。“第一条:区、乡、镇党政机关人员编制的使用范围包括区公所、乡、镇政府的正、副区、乡、镇长和…计划生育、土地管理、计划统计等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

4。四川省士地管理局川土管发(1985)001号:“四、区、乡亦应由县政府委派土地管理员”。

5、省国土局川国发(1987)505号,第三条第2款:“关于土地管理员的设置,在乡、镇人民政府内干部行政编制内安排解决”。

6、川府发(1988)35号,第三条:“……川委办(1988)9号文件,已明确规定:乡镇土地管理人员纳入乡镇政府机关人员编制序列”。

7、川办发(1990)17号,“五、乡、镇土地管理员要按照川委办(1988)9号文件的规定配备”。

8、川委发(1991)24号,第七条:“…乡镇(街道)土地管理员属于乡镇政府机关人员编制序列,未配齐的应尽快配齐······”
9、(一)1989年11月15日,省人大七届常委会第13次通过的《四川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三条:“……乡(镇)土地管理人员的设置,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二)、1995年6月26日,省人大八届常委会第15次会议通过的《办法》,对土地管理人员的设置,也作出了同样规定。

10、中共简委发(1982)65号【急件】

第六条:“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领导,充实土地管理人员:在专门机构未成立前,……各区要固定一名非编制建设助理员、各公社由经营管理员负责土地清理、农房建设、村镇规划等日常工作”。

11、简府发(1986)48号:“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以县农业局土肥站为基础,加上农房办的土地管理人员,成立简阳县土地管理局(属二级局)作为县政府依法统一管理全县土地的职能机构,设在农业局内”。

12、简府发(1986)168号:“…...区、乡(镇)土地管理员由县政府委派。”

简阳市第一代土地管理员摘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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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简阳市国土局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7月9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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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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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9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发帖涉及当事人为原简阳县各乡、镇政府1993年清退的计划外用工代表,4名代表从2013年开始信访反映的问题,政府部门的领导与他们有对话和沟通,因为他们在乡镇工作期间确实没有人事部门正式的招工招干手续记录,属于计划外用工,所以在1993年各乡、镇按照县委41号文件精神,应该予以清退。而且1993年县委41号文件清退乡镇计划外用工不是针对他们土地管理员一个群体,而是面向全简阳乡镇部门的计划外用工,公道的说:他们没有高于其他计划外用工的地方。
      考虑到他们在工作期间为简阳的土地管理工作奉献了青春和热血,这些年他们信访提出的问题,市委市政府是高度重视的,经多方调查研究,确无政策解决他们要求享受正式事业编制退休人员待遇的诉求。2019年12月简阳市委市政府决定:致力于站在改革成果惠及民生的角度,按社保政策统筹对原乡镇被清退临聘人员(即计划外用工)进行了生活困难补助或一次性给予参保补助的发放工作。况且他们在工期期间享受了工资待遇和劳动报酬,乡镇清退时也给予了他们一次性补助。 在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老有所养、老有所医”是我们这个社会基本民生保障,建议他们结合现在的医保社保政策选择适合自己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项目,确实在生活上存在困难的,可向相关单位申请救助。真心          祝愿我们每一位社会主义建设都能安心享受小康社会的建设成果,安享晚年生活!开开心心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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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7-13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简阳市国土局 发表于 2020-7-9 13:19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发帖涉及当事人为原简阳县各 ...

一、向书记对我们以前在岗的工作给予了首肯,对公平正义的敬重和您对我们的倾心付出,我们表示由衷的感谢!!!
二、直到今天,市政府仍然把我们定性为"临时人员"。说他们"装睡"那是表扬他们。这种站在权力的平台上"指鹿为马"的行为,不仅是一种软暴力,更表現出权力的霸道!!!试问他们:我们被县政府依法委派持证在岗工作长达八年之久,况且在其间中央及省上出台8个文件要把我们安排入编在乡镇政府机关内的大趋势中,就是不对我们的用工身份予以认定並完善手续(有文件证明:在1992年,县人社局对"几大员″已经发放了"计划外用工卡",我们没有这种卡),这是谁之错?谁之错??谁之错啊!!!这实质上是为93年清洗我们故留下的陷阱!!!!!另有:清洗我们120名工作老手后又另外安插238名新手顶替我们並纳入编制(这符合清退计划外用工的宗旨吗);周边县(乃至全国)的第一代土管员均己依法入编;我县(及全国)的农村"五站"人员大部分在92年巳入编,唯独要被依法"安排入编"在乡镇政府机关人员编制序列内的我们,却被县政府在没有上级政府指明全部清退土管员的情况下把我们全部清洗!!!……凡此种种都己充分证实:当年对我们进行的所谓"清退",实际上是对我们进行的一场不見血的彻底的政治杀戳!是国土系统有史以来唯一一件人事腐败案!!!
三、今天,市政府在他们己明知真象的情况下仍把我们定性为"临时人员",这是典型的乱作为、慢作为!他们心中还有法吗?心中还有理吗??他们的良心放正了吗???
四、他们这种没有上级法規政策支撑的定性,我们绝对不会认可!这是对我们实施的"软暴力“!这是在"逼良为娼"!因此,我们会不惜流血坐牢,在市政府为我们铺筑好的"娼"路上大踏步地往前走!还是那句话,我们坚信:党的雨露阳光,定会照亮我们这批六、七十岁的老人棲隅的阴暗角落!!!

 楼主| 发表于 2020-7-19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简阳市国土局 发表于 2020-7-9 13:19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发帖涉及当事人为原简阳县各 ...

        简阳市政府胆敢这么不讲法理!
        四川省简阳市政府指派市国土局对我们再次强烈控告你们乱作为慢作为长达七年多的投诉,在网上作了一个没有上级法规又不讲良知的回复。
        请问市政府:
        1、1986年县政府初始组建县土地管理局,就发文件把我们120名农业局职工调配到土管局并依法委派我们担任乡镇土地管理员;
        2.至今你们也拿不出县级以上政府要全部清退第一代土地管理员的文件;
        3.由因全国的第一代土地管理员都是由县政府委派又未入编。所以在1986年至1991年间中央及我省出台八个要把土管员安排入编的法规。而县政府是在此后的1993年来清退我们;
         4.清洗我们120名工作老手后又另外安插238名新手来顶替我们并纳入编制,我们因此强力维权;
        5、我们在国土局工作8年多,县政府不遵照中央及我省的法规把我们安排入编完善手续,你们在回帖中反咬我们无招工招干手续;
         6、周边的县及全国的第一代土地管理员都已依法入编,只有我县才把我们全部清洗!
        以上事实已充分证明:当年一个不留地清洗我们是全国国土系统有史以来唯一的顶替腐败案!
        这都是我们依法查处干部违法建私房惹的祸!
        市政府领导们:在我们这七年多的投诉时间里,你仍千方百计拖死我们。尤其恶劣的是:你们对我们提供的法规熟视无睹;对我们讲述的历史事实充耳不闻,无县级以上政府相关法规还是要强行认定我们是临时工,你们这么做是不是在逼我们赴京群访或“开车冲水库”,才还我们一个公道?
       群体投诉代表:袁万松 宋世宣
                           何永权 鄢邦俊
                            20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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