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4456|评论: 0

[法律咨询] 胎儿有继承和接受赠与的权利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7-3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往的法律规定表明,离开母体的自然人是具有全部或部分民事行为能力的,当其处于胚胎或胎儿状态,未离开母体时并不具有。那么,胎儿有继承和接受赠与的权利吗?
一、胎儿有继承和接受赠与的权利吗(《继承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1231)
关于胎儿有继承和接受赠与的权利,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赋予胎儿民事权利能力,但是在继承法领域却有明确规定保护胎儿的继承利益。
101746uzi2iygyyrp475v4.jpg
《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可见,虽然开始继承时胎儿还没有出生,但是,法律还是规定应当保留胎儿的一定继承利益。
二、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相关规定
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由于胎儿尚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注:在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主体资格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故胎儿并不具有继承权,但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各国都强调在分割遗产时应考虑对胎儿进行特殊保护。
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
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
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
3、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胎,则该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再分割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对胎儿有继承和接受赠与的权利吗所进行的解答,我们可以了解到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赋予胎儿民事权利能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想了解其他法律知识可以咨询顶律网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